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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鲍翅馆"揭秘温州拆迁安置房"变身"入市路线图

发表于2009-09-18

在温州,由一家顶级酒楼——温州东阿外楼鲍翅馆——所引发的系列案件,正向外界展示当地拆迁安置房“变身”入市的路线图。

5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温州东阿外楼鲍翅馆老板周宗权依法提起公诉。据本报记者了解,周宗权现已被取保候审。

东阿外楼鲍翅馆是温州当地最为奢华的酒楼。其独栋的圆柱体楼身,与华盖山、瓯江相映成一道城市景观,时下的市场价格超亿元。鲍翅馆所在的建筑原本是“商业性安置房”,改建辖区属于温州市区江滨路环城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5月1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终结了周宗权最后的希望:周宗权必须归还鲍翅馆所在物业,而原来缴纳的购房款则退回周宗权。

尽管鲍翅馆一案牵涉的是“商业性安置房”,但是该案背后同样躲藏着不法官员以权谋私的身影。当地法院的相关判决,向外界展示了不法官员是如何卷入拆迁安置房的处置与分配。

安置房变鲍翅馆

目前外界还不得而知周宗权将面对何种惩罚。但是,法院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足以令外界清晰地看到安置房如何“变身”入市的路线图。

鲍翅馆原址的江滨路2号地块,按计划由景观绿化及部分商业安置房两部分组成,地上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商业安置房),地下建筑7000多平方米(商场和停车场),由国有企业温州市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

2001年下半年,施工队开始在2号地块施工打桩。由于东阿外楼经营扩张需要,周宗权看准了2号地块的建筑。

周宗权原本就与时任温州市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江滨路环城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副指挥的林增国(当时主持工作)熟稔。于是,周便找林增国帮忙。

起初,双方接触时,林增国说这个房子是用于拆迁营业房的安置,要经过审批才能出售。但周宗权为买到房子,坚持不懈地争取。最后,林增国终于被周宗权的“诚意”所打动,同意帮忙。

“当时在周看来,这个就跟一般开发商卖房子一样,他只是想通过交涉,将这个房子的价格压下来,当时他也认为是正常的。”一位接近周宗权的人士透露。

但是,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 2003年某日,林增国电话告知周宗权,说自己需要10万元现金。当天晚上,周宗权“爽快地取出10万元,塞进了林增国随身携带的包里”。

2004年,林增国在与周宗权饭前聊天时,称自己晚上需要3万元急用,周宗权二话不说拿出现金,林增国把钱放进了随身的包里。

林在拿到钱的同时,均说过几天就还。周宗权的回答大多是这句话:“没事,尽管拿去用。”

双方几经接触,最终达成购房合同。

2002年8月22日,周宗权与温州市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将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房屋一幢(即现址阿外楼鲍翅馆)出卖给被告,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3644平米(暂定),单价为每平米6500元,其中净高2.20米的部分面积,单价为每平米3250元,总房价2368.6万元。准确总房款最后以市房地产测绘队所实测绘面积计算为准。

双方约定,购房款首期在2002年8月30日之前付500万元,第二期在2003年2月底缴至总房款的30%,第三期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缴清总房款70%。

但是,合同并未约定交付房屋期限。由此,合同签订后,周宗权共支付房开公司购房款2300万元,双方至今未结算。

然而,这个过程,指控方认为存在恶意串通。控方证据显示,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初,周宗权先后送给林增国17万元、购衣卡26800元。

一名跟周宗权相交甚密的人士透露,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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