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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阿尔山征地律师燕薪:强制拆迁违法建筑的程序

发表于2014-04-22
北京文薪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方泽轩南小院【联系电话】13601297308【固定电话】010-64252899【传真电话】010-64242899 强制拆除已经建造好的违法建设应采用什么程序组织实施? 违法建设是未经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的非法建筑。强制拆除已经建造好的违法建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受理立案:有关职能部门或其他单位和组织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社会组织、公民举报的,上级批转查处的及其他渠道获取的违法建设嫌疑,均由各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室受理立案。 (二)查勘核实:案件受理后,负责查处机构(各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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