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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河村擅改规划(三)

发表于2005-08-19
鲁艺公司的上级是元亨利贞公司。
《周易》之中,“元亨利贞”四字,为数甚多,也是《易》经所有文字中最难解释的文字。依据朱熹“将易各自看”的易学观,梳理“元亨利贞”说的演变,认为:对易经中的“元亨利贞”不必定于一体,不必一例求之。春秋战国时以伦理道德观念加以解说;至汉唐时又将其提升到形而上的层面加以解释,使之获得了世界观的意义;而宋明道学又将“元亨利贞”说进一步高度的哲理化。简而言之,不外乎是宇宙自然法则或人伦道德法则。
可见,取元亨利贞作为公司的名称,足见其老板心之大,意之广,情之切。
老板80年代下海经营古玩字画,后挂靠某政府机关经营许可证管理商品。90年代初,利用手中积攒的十几万元经费,成立了“潇湘书画社”,利用文化界甚至政界的名人效应,打着为文化社团筹资的旗号,开始涉猎房地产。先后以中介的身份转让并租赁了位于崇外大街90号的崇文工商银行大厦和航天桥西南的鲁艺之家等,涉及项目建筑面积达37000平方米。通过这些运作,使其获得了数百万元的利润,并开始了更大范围的活动。
为了取得开发用地,老板组织部分文化界人士发起成立北京鲁迅文化园建设促进会并自任秘书长,向中央和北京市领导写信,呼吁在京建设北京鲁迅文化公园,最终得到了认可。1994年,位于海淀区昆玉河畔、蓝靛厂南路规划预留的800亩城市公共绿地被正式确定为北京鲁迅文化公园的建设用地。
面对这样一个公建为主、住宅为辅的项目,原有的数百万元便显得杯水车薪。在经济困境下,老板不得不狠心将一期的A1、A2楼近4万平方米,以楼面建筑面积24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的价格转让给鸿润民信公司,因此获得了合同转让资金9000余万元。当然,作为开发方的鲁艺公司和投资方的鸿润民信公司,这笔帐一直在算,直至入住两年半、全部售完一年后的今天,仍未算清,这是前话。
《周易》元亨利贞中强调两德:创生万物的刚健之德,生成化育的柔顺之德。但作为一个公司来说,立德之本是信誉,那么,其信誉究竟应该如何体现呢? 
元亨利贞中还强调择善而从,既随缘选择,也要把握时机,不选择的“选择”,往往会失去机会。鲁迅文化园的建设的确给了鲁艺公司或者元亨利贞公司一个机会,一个能扬名北京乃至全国的机会,但机会的运用是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完善的设计,需要精明的团队,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口碑,而这些要素的统筹,必须拥有足够的智慧。
立德易,守德艰;择善难,从善更难。对于鲁艺公司或者元亨利贞公司来说,建设上河村甚至鲁迅文化园犹如小马拉大车,力量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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