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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家应该禁用危险药品

发表于2009-03-10
国外已经把替比夫定列为危险药品了,说这个药会引起周围神经炎及肢体末端麻木。最近在我国也有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其中两名患者死亡了。浙江省不良反应药品监测中心通知文件说,这个属于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病例。看了之后,有些不安,不过庆幸自己没用这个药,危险药品真是害人不浅,建议国家应该停止使用这些危险药品。


发表于2009-03-11
发表于2009-03-11
发表于2009-03-11
-----------------内容区-------------------[IMG]看到有患者死亡的事,不禁要问问,你们医疗机构都是怎么做事的呢?替比夫定有不良反应,为什么还要给患者用这个药!什么世道!网上都有新闻说美国FDA公布的危险药品名单中,替比夫定名列其中,难道医生不知道这事?会有什么不良反应,医生应该最清楚,但现在,:-C[/IMG]
发表于2009-03-11
发表于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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