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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智联卓聘为求职者提供心仪的高薪工作信息

发表于2016-10-25

在全球经济普遍下滑的大背景下,许多经营求职者,要找到理想的高薪工作,似乎有一定难度。不过,对于信息灵通的求职者来说,如果依托智联卓聘这一中 招聘平台,寻找到2016 热门高薪工作,还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只要求职者备好简历,投给智联卓聘,一定会有佳音的。当然了,智联卓聘,也会提醒求职者,不要急于求成,以免落入不规范招聘平台的应聘陷阱。
在前些年,由于很多单位的工作效率低下,很多人将上班称为“坐班”,顾名思义,对于当时的很多人,上班的唯一事情就是坐着。而近些年,随着社会进步,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也逐渐加高,“上班=坐着”的现象几乎不会再发生了。相对应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用人单位崇尚人性化管理,员工上班不上班的弹性也越来越大 ——只要工作出效率,几点来公司、工作到几点、如何工作,都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看到了么?就算是弹性工作时间,就算是人性化管理,就算是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工作的效率、工作的结果,仍然是第一重要的。而打着各种现代新型企业管理制度的挡箭牌,希望可以随便“旷工”的人,应该提起注意——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但是,随着“人性化管理”、“弹性工作时间”的大行其道,也出现了很多人钻公司规章制度空子,随意缺勤、迟到、旷工的现象。借助“弹性工作”和“人性化管理”的保护伞,很多人轻易地找到了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但是,如果你足够了解《劳动法》,就会明白这样想其实太天真。
事实上,《劳动法》中并没对旷工处罚的具体标准,而是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认为自己随意旷工,在当今“人性化”如此盛行的大环境下,企业不会怎么样自己。
但实际上,依据《劳动法》,如果因某个员工的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事实上,之前在公众层面上普遍有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劳动法》是用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其实,这完全是不懂法的表现。《劳动法》不仅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甚至保护任何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一方的利益。智联卓聘志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秀的精英级别人才服务。智联卓聘认为,尤其在精英人才群体之中,“弹性工作制”和“人性化管理”几乎是 精英人才用人单位的通例。智联卓聘提醒各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任何认为有《劳动法》给自己“撑腰”,而对受处罚抱有侥幸心理的做法,都是不明智的。任何时候,卓越的工作表现,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本钱”。
不但如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甚至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智联卓聘作为中 招聘平台中的品牌,在为经营求职者提供诚信服务的同时,也本着对用人单位负责的经营理念,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匹配的人才信息,既满足了精英求职者寻找热门高薪工作的愿望,也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赢得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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