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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盛家园业主代表前来汇报工作

发表于2001-09-01
乐章的同志们,快来看看华盛家园发生的奇闻怪事,提醒你们入住收方时要千万小心,我们有很多业主与华盛开发商斗争的经验,希望你们尽快组织起来,我们一起战斗,如须帮助我们必将伸出援助之手。 随附几段文字介绍家园的业主斗争经历,供你们参考。 自从2000年5月31日,华盛家园首期入住后,伴随业主的是一个没有道路、没有绿地、没有附属设施、没有停车场、没有垃圾站、没有活动空间、没有天然气、没有热水、没有电话、没有起码的服务......而却有的是漫天的尘土、刺耳的噪音、泥泞的道路、蛮横的物业服务、高昂的收费、随处的工地、低劣的质量......近一年的时间里,广大业主一直在体谅开发商,尽量克服、忍让,2001年5月3日,A座3层一家业主,在“24小时保安”眼皮底下,登窗而上,盗取了3层业主的财物后又顺窗而下,惊动2层业主后才被发现,而盗贼却扬长而去。 在基本安全都无法保障下,我们这些“甲级住宅”的业主,自5月4日贴出通告,号召大家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5月8日,我们受到了100多名业主的签名支持,5月19日在A座一层召开了第一次业主大会,大家推举了一批热心的业主作为代表,同开发商对话,业主代表陆续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意见。 6月7日与开发商第一次面对面谈判,代表的身份才被开发商承认,同时6月8日,开发商对业主代表的意见做了书面答复,并且承诺限期完成小区环境施工,但是在开发商承诺的期限之后一周后,业主代表又一次聚集在华盛集团办公室,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同时友好的反映了许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和看法,针对这些,开发商于7月16日再次作出书面答复,同时再一次承诺了部分工程的完工日期。 当然仍然是没有实现承诺,业主代表又一次被开发商所愚弄,不过我们得到了开发商白纸黑字的“答复”,我们渐渐感觉到一次一次等这个不负责任开发商的空头支票,是对广大业主的伤害,而且越来越多的业主要求我们加大斗争力度,于是我们先后到北京市消协,北京市房管局投宿,并且在北京电视台暴光,邀请北京青年报跟踪报道,同时仍然耐心的给开发商创造解决矛盾的机会。 8月1日,在业主代表强烈要求下,在A座地下室与开发商进行了第三次对话,北京青年报记者也旁听了会议,会后针对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华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均做了总结,并且表示经过讨论后,1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当天,业主代表要求提供办公室的要求也终于得到同意。 一周后业主代表如期到达华盛公司,而此时的华盛管理者却说还没有研究好,不能给予书面答复,业主代表理解他们的工作困难,同意在宽限一周,给予书面答复,但是又一个星期过后,当业主代表致电华盛公司时,开发商终于暴露了欺骗的嘴脸,给业主的回答是:“以后就不要给书面答复了,我们的工作会尽快做的。” 我们终于感到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26日,在A座前广场举行了聘请法律顾问的动员大会,随后的几天内业主代表每天都在办公室接见前来签名的业主,预计9月2日,开始收集律师费用和每个业主的合同复印件,开始我们的法律维权斗争。 请没有签名的业主于近期尽快前往B座地下一层,业主办公室报名,同时希望热心的业主主动报名参加业主代表,和我们并肩作战。 以下是我们8月1日与开发商对话的记录,这些要求是被开发商拒绝回答的。 会议议题摘要 To: 华盛物业公司: From: 华盛家园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CC: 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Date: 01-8-02 Re: 业主委员会代表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代表第二次会议议题摘要 时间:2001年8月1日晚19:00 地点:华盛家园A座地下物业管理办公室 参加人员: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人:陈总、焦经理、汪经理、周经理、田经理和业主代表叶先生等9人 业主代表首先针对6月7日会议和7月13日对话后,开发商没有履行到位的遗留问题,要求给予答复和解释,同时针对目前业主反映比较强烈的实测面积和物业管理费问题要求给予解释,开发商和物业代表认真的听取了业主的意见,并且表示完全接受业主代表的意见,同时提出有些业主要求回去考虑后一周之内给予书面回答,以下是业主提出的具体要求摘要: 1、 要求开发商纠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主动性、科学性、效率性,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2、 开发商应严肃认真对待业主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诺,没有按期、按质达到承诺要求的应做出合理解释,并且承担由此给业主带来的相应损失; 3、 提供实测面积准确数据,公布公摊面积包含内容和测量单位的测量报告; 4、 提供小区经过审批的正式规划方案,包括图纸和有关文献; 5、 根据规划方案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和管理制度,随时通报施工进度,和验收结果,接受业主监督; 6、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施行现场负责人制,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并且公布接受监督; 7、 针对施工扰民做出合理解释,并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业主补偿金; 8、 物业公司整改进一步落实,从上到下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标准; 9、 物业公司公布物业管理制度,接受业主监督; 10、 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费的收费细则,和法律依据,并解释详细的计算办法; 11、 对于物业费的减免和调整,制定明确、详尽的实施标准,公布给业主; 12、 尽快申请成立正式业主委员会,到小区办审批备案; 13、 对于以前的违约行为和非法收费项目,以及遗留的业主个别问题,主动解决,争取以诚心打动业主,挽回信誉; 以上是此次会议的议题摘要,请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有关领导,认真审阅,并且按期在8月7日前给予书面答复,能解决的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不能解决的提出合理的解释和依据; 此致 华盛家园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2001/8/2
发表于2001-09-01
业主入住超过50%,房地产商、物业公司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是对房地产商、物业公司的限制,但不等于业主自己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参见我写的《透析物业管理问题》。我的个人主页请点击后面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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