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条件

发表于2002-01-06
建议大家先统一一下收房的条件,以得到一个充分的验房标准,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各位均坚持不于收房,并责令开发商严格执行,统一战线。 在这里,我先说上几点,以抛砖引玉: 1。必须有“面积实测明细表” 2。天然气管道必须铺设完毕,并承诺何时通天然气,(我一朋友,8月入住,至今仍未通气,遥遥无期) 3。小区的地面应平整,有完整的行人通道。小区封闭 4。关于我们提到的窗户和门的问题,必须给以解决。 5。各家验房时发现的问题,必须解决。 6。关于契税,等办产权证时才交,开发商根本无权在入住时要求业主交这笔钱 7。关于大公维修基金,房子第一年属于保修期,业主可自行交到小区办,开发商也无权在入住时要求业主交这笔钱以作为给钥匙的条件, 8。应开发商到7月才弄完小区绿化,绿化费应免收半年, 希望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可总结下来,供业主们参照执行。
发表于2002-01-06
发表于2002-01-07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