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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罗马物业公司致万福家园业主的信

发表于2010-03-02
 
 
尊敬的万福家园业主:
我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财富东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0年2月28日到期。北京万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撤离小区。鉴于该小区已建成的住宅部分已销售完毕,业主收楼入住率达到了100%,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为此,我们近日正在就“是否同意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依据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万福家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
227上午9时,在北京市通州区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科的主持下、召开了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政府社区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万福公司及我司共同参加的协调会,会上主管单位就物业交接问题进行了调解并作出指导意见,指出该小区目前已全部售出,在前期物业合同已到期的情况下,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万福公司已无权行使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万福公司应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行使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而在此期间原物业服务企业应继续担负起服务该小区的职责,如双方对此调解方案不接受,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但均应保证小区物业管理秩序正常,小区业主生活不受影响。同时尤其强调,万福公司不得强行进入小区。万福公司在会议结束后表示不接受政府调解意见,并声明派人强行进驻小区,声称承担由此行为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北京万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228日上午10派出近30人采取较粗暴手段将我公司万福家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强行逐出小区,并将办公室全部上锁。在此期间我公司四次报警,110派员到场进行调查,均调解未果。至此,我公司已无法继续为万福家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我们已将上述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了社会的和谐及小区的稳定,我公司会依法办事,不会以暴制暴与万福公司发生冲突。我们会耐心等待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
 
祝全体业主新春快乐!
 
 
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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