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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另一大家应该关心的问题

发表于2002-02-07
我这两天一直在到处打电话,问谁能告诉我们振海公司究竟是不是取得了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月12日开会时他们给看了一个办证函,并称土地证原件拿去办理大产权证了。但我今天终于找到了能问出点事来的单位,接电话的人说办产权证是需要土地证,但他们也只是验一下原件,留下复印件。而原件一定在开发商手里。注意:这并不表明振海公司已经取得了土地证。因为人家说的只是办证的一般手续。当我问他能不能查一查振海公司是否已经取得了土地证的时候,他用“不好查”加以拒绝了(我们纳税人的钱真是白养了这帮官老爷。真用他们办事比登天还难。谁有路子去朝阳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产权科去问问。电话:64167648)。我马上就给开发商打了电话。姓席的先生接的电话,我要求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一定要看到土地证的原件。他说会向领导反映,将原件放在办手续的地方。大家如果去了可一定要记住跟他们要这个。这比什么都重要。关系到我们以后能不能拿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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