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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60平房屋隔12间出租 漏水淹楼下邻居状告房东

发表于2009-09-22
楼上邻居将房子分割成12个小房间对外出租,租户们的大规模使用导致下水道水管脱落,水漫楼下许女士家。许女士为此将楼上房东起诉到法院索赔。昨天,这起本市第一例状告业主群租房屋案在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

王女士和许女士是同住在海淀区世纪城小区的上下楼邻居。为了赚到更多租金,住在楼上的王女士将自己16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住房隔成了12个小房间,包给中介对外出租经营,里面住的租户最多时达20多人。许女士说,今年4月5日,她正在外面游玩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称怀疑她家漏水。她赶回家后发现,夹杂着污物的积水已经高出地面四五厘米,房屋装修、家具、书籍、个人物品等都被污水泡坏。经过检查,是王女士家的租户们超负荷使用卫生间堵塞下水管,而且疏通不当,导致下水道水管脱落,污水外泄。

事发后,在物业人员和房屋中介的参与下,许女士、王女士曾签署了一份协议,内容为王女士承认事故是由于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愿承担责任并赔偿。但事发至今,许女士仍未得到任何赔偿,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将王女士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1.7万余元,并要求立即停止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

许女士和王女士昨天都来到了法庭。“闹这么大动静干吗,还做不做邻居啦?”看到此案“招”来不少媒体采访,王女士一方十分不情愿。她当即向法官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理由是“因为这牵扯到我的个人隐私问题”。法官休庭5分钟进行审查后,认为王女士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仍正常公开审理。

见状,王女士又要求7天的举证期,并称坚决不希望被采访和曝光。她说,自己出租房屋时在当地的行政机关已经备了案,租住的人员在公安机关也有登记。而漏水的原因应该是许女士房屋顶上地漏的盖掉了,该地漏并不在自家房屋内,地漏是开发商装的,租户们并没有动过地漏。因此对许女士的说法有异议,并提出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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