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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经转让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要如何处理转让费?

发表于2018-07-16
标签:法院 赔偿 合同 纠纷处理 转让 

已经转让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要如何处理转让费?
根据《专利法》第47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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