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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议集体签约:准业主们

发表于2002-05-09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一处陈同顺处长特别肯定了这一做法,他说,委托专业人士代理的“集体签约”可以有效减少纠纷和矛盾的产生。大家共同支付费用规避风险,是消费者理智消费、理智维权的一种表现,同时,可以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应该说是市场的一种进步。 北京劳赛德律师事务所蔡耀忠律师在接受采访中说,购房者集合在一起,可以使双方在交易中的地位相对均衡;对于交易本身,可以降低双方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效率。 珠江地产策划经理张璇认为,“集体签约”是一件好事,这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开发商的麻烦,并且促进开发商完善工作;精明的开发商甚至应主动为业主提供这种空间,珠江“业主顾问团”就是出于这种目的成立的。但是,规范的开发商不会因业主是集体行动而随意承诺或随意打折。 华远地产金鑫说,“集体签约”是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中的一种现象。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实力的一种考验。
发表于2002-05-09
从2000年底开始,北京市开始使用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体现了平等、公平的原则,将许多条款提示出来,待双方商定后写入合同。 但一些房地产销售人员交给购房人的合同却是已经填好的,自然是有利于开发商的。一些购房人因为不懂相关法规,也就糊里糊涂地签了字,之后遇到纠纷才发现上当。 律师提醒:新版合同的空白之处都是可以与开发商商榷的,购房者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还规定,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之前,开发商有义务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这保证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并让其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 所以我们一定要集中大家的智慧,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把我们的合同签好!当然能请到一个好的律师更好不过!
发表于2002-05-09
同意集体签约!
发表于200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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