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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永顺西街89号业主委员会(公告)——[2005]6号

发表于2005-09-28
永顺西街89号业主委员会
北京喜莱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馨通业公[2005]6号


关于馨通家园物业管理交接事项的联合公告


全体业主:
鉴于本小区业主大会已经作出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决议,为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业主委员会与喜莱达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小区物业管理交接工作进行了协商,现联合公告如下:
第一,喜莱达公司将根据业主委员会的通知,尽力做好物业管理交接的配合工作。
第二,双方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过激言语,相互表示歉意并收回。
第三,喜莱达公司根据业主委员会授权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按照前期物业合同服务标准继续做好招标及物业公司交接期间的物业管理工作(特别是入冬前燃气炉的检修),以平稳过渡。业主委员会同意喜莱达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服务期限与业主结算物业管理费。
第四,喜莱达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继续处理好前期物业管理中遗留的服务问题,让相关的业主满意。在此前提下,业主委员会支持喜莱达公司收取合法的物业费。其他没有正当理由而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交纳物业费。同时,原欠缴的各项费用也一并交齐。可以选择交纳到物业公司交接前(暂定2005年11月15日),也可以选择预存物业费,待新物业公司接管后划转多交部分(已经预交一年物业费的业主即照此执行)。
第五,双方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喜莱达公司明确表示:对于人民法院、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认定属于不合理收费的,继续办理退还手续。上述费用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基础上可直接冲抵物业费。对于目前尚有分歧的争议事项,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协商处理,直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最后,双方再次重申:愿意依法守约,妥善处理物业交接事宜,平稳过渡,以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从而开创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互相尊重,平稳解决物业公司交接问题的良好先例。
特此公告。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另:本公告同时报送永顺镇政府及通州区小区办
发表于2005-10-07
业主委员会的各位同志,你们除了用个别中年妇女的方式斗嘴以外,怎么没看见你们有什么正经事啊?
我这些天走亲访友看了一些小区,举个例子,炫特区知道吧,看看那的物业管理我还真觉得咱们这的不错呢.人呢要互相理解,我现在看着,进出门保安给敬礼,保洁也是按时做的,并且原先擦楼梯的臭水现在也没味了,这不是挺好?老话说得便宜怎么着来得?别乱用活动经费成天搞批判,煽动不满情绪是不道德的,现在不但要三个代表,创建和谐社会也是我们要切实努力的.头两年每天回家楼道门都是干干净净的,现在可好,一堆A4纸贴着,那是钱吧?看看内容吧,总共一个告知性的2句话,非要前面又是几条又是几号的,烦不烦啊?我问问您有什么行政职能啊?大家务点实际的,我这是作为业主的一些心里话,直说吧,对我的观点要是不同意或者不理解,只能说明业主委员会还不成熟或者干脆就是不合适,自己掂量着来,记住了业主委员会里的人也是业主,不是什么委员.我看你们的口气作风很不实在.希望看到有所改善.
发表于200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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