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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新城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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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主题:
玉泉新城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面纱
实在气愤
发表于
2005-03-26
进微信群讨论
今天收到团签的消息,说开发商根本就不同意合同协商,也不愿全面和系统得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规划细节等,更不愿提前公布合同尤其是补充协议的条款,称如果大家想了解这些细节的话,可以找各自的销售小姐询问…….
这是什么样的开发商?这难道就是玉泉新城整天挂在嘴边的“诚信和服务”?
合同本应该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没有协商的合同条款如何能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也许开发商会狡辩说:我们采用的是2005年版最新示范合同,这已经是对业主很照顾的合同了!2005年版示范合同难道就不需要协商了吗?政府颁布的最新示范合同是规范了开发商的一些行为,一些条款也比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新版合同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况且新版示范合同中有很多选择项和许多空格处需要双方约定,而这些正是要买卖双方去协商解决的。况且补充协议更是要协商,开发商单方面拟订的补充协议只能是保护开发商利益的“21条”,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充分减弱主合同中开发商的责任的,甚至会制订出与主合同精神相违背的“霸王条款”。不协商也不提前公布单方面拟订的条款内容,开发商想干什么?
如果是不经协商就制订出单方面的补充协议,我们坚决不接受!我们宁愿选择只签主合同而坚决不签补充协议,不签补充协议今后房子出了问题,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但是一旦我们签了“霸王条款”,我们就等于主动缴枪投降!今后一旦有了纠纷,我们就处在很不利的法律地位。
及早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规划细节等本应该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且是单方面必须的义务。这个楼盘从一开始大家就呼吁开发商公布这些细节,以前开发商都以种种理由搪塞,但现在马上要签合同了,开发商还有什么理由不公布这些基本的东西?我们大家不是需要五星酒店一样的玉泉新城,我们只是想知道真实的玉泉新城,有了它我们才能判断今后开发商是不是按这些来建设的,是不是欺骗大家。而且按照2005年新版示范合同,建筑装修标准和建筑规划图应该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开发商凭什么要求我们去向销售小姐询问这些技术性很强的问题,玉泉新城的销售小姐连一个楼间距都不明确答复业主,还能指望她们告诉我们什么东西?就算她们愿意告诉我们一些零星的细节,她们的口头答复有法律作用吗?全面吗?
玉泉新城的庄总曾经多次说过,只要业主合理的要求,只要不是204条款,是可以和业主协商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的,更在订购单上明确约定要在通知签合同前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合同细节等。当时就有业主要求过:至少应该在通知签合同前10天公布这些细节,不能到签合同时才公示。现在看来,那些业主并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玉泉新城那些信誓旦旦的话,看来也只是一种宣传,就象玉泉新城着力宣传的“诚信和服务”一样!全是挡在玉泉新城脸上的遮羞布!
如果开发商还是不同意合同协商的话,还是不系统、全面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规划细节的话,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减少今后维权纠纷,呼吁所有已经选了房子交了定金的朋友一致行动起来,立即打电话向开发商表达我们的要求:坚决要求进行合理和必要的合同协商,坚决抵制开发商单方面拟订的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我们的要求,我们就集体不签约!
如果开发商无视我们的要求,我们就算不买玉泉新城的房子了,也要把玉泉新城的伪善告诉任何一个关注玉泉新城的朋友,告诉想买二期、想买三期(如果还能拿到地的话)的朋友,让后来的人充分了解玉泉新城的伪善!了解他们所谓“诚信和服务”的遮羞布!
叮咚dingdong
发表于
2005-03-26
正西偏西
发表于
2005-03-27
远ae
发表于
200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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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今天收到团签的消息,说开发商根本就不同意合同协商,也不愿全面和系统得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规划细节等,更不愿提前公布合同尤其是补充协议的条款,称如果大家想了解这些细节的话,可以找各自的销售小姐询问…….
这是什么样的开发商?这难道就是玉泉新城整天挂在嘴边的“诚信和服务”?
合同本应该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没有协商的合同条款如何能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也许开发商会狡辩说:我们采用的是2005年版最新示范合同,这已经是对业主很照顾的合同了!2005年版示范合同难道就不需要协商了吗?政府颁布的最新示范合同是规范了开发商的一些行为,一些条款也比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新版合同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况且新版示范合同中有很多选择项和许多空格处需要双方约定,而这些正是要买卖双方去协商解决的。况且补充协议更是要协商,开发商单方面拟订的补充协议只能是保护开发商利益的“21条”,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充分减弱主合同中开发商的责任的,甚至会制订出与主合同精神相违背的“霸王条款”。不协商也不提前公布单方面拟订的条款内容,开发商想干什么?
如果是不经协商就制订出单方面的补充协议,我们坚决不接受!我们宁愿选择只签主合同而坚决不签补充协议,不签补充协议今后房子出了问题,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但是一旦我们签了“霸王条款”,我们就等于主动缴枪投降!今后一旦有了纠纷,我们就处在很不利的法律地位。
及早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规划细节等本应该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且是单方面必须的义务。这个楼盘从一开始大家就呼吁开发商公布这些细节,以前开发商都以种种理由搪塞,但现在马上要签合同了,开发商还有什么理由不公布这些基本的东西?我们大家不是需要五星酒店一样的玉泉新城,我们只是想知道真实的玉泉新城,有了它我们才能判断今后开发商是不是按这些来建设的,是不是欺骗大家。而且按照2005年新版示范合同,建筑装修标准和建筑规划图应该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开发商凭什么要求我们去向销售小姐询问这些技术性很强的问题,玉泉新城的销售小姐连一个楼间距都不明确答复业主,还能指望她们告诉我们什么东西?就算她们愿意告诉我们一些零星的细节,她们的口头答复有法律作用吗?全面吗?
玉泉新城的庄总曾经多次说过,只要业主合理的要求,只要不是204条款,是可以和业主协商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的,更在订购单上明确约定要在通知签合同前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合同细节等。当时就有业主要求过:至少应该在通知签合同前10天公布这些细节,不能到签合同时才公示。现在看来,那些业主并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玉泉新城那些信誓旦旦的话,看来也只是一种宣传,就象玉泉新城着力宣传的“诚信和服务”一样!全是挡在玉泉新城脸上的遮羞布!
如果开发商还是不同意合同协商的话,还是不系统、全面公布建筑标准、装修标准和规划细节的话,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减少今后维权纠纷,呼吁所有已经选了房子交了定金的朋友一致行动起来,立即打电话向开发商表达我们的要求:坚决要求进行合理和必要的合同协商,坚决抵制开发商单方面拟订的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我们的要求,我们就集体不签约!
如果开发商无视我们的要求,我们就算不买玉泉新城的房子了,也要把玉泉新城的伪善告诉任何一个关注玉泉新城的朋友,告诉想买二期、想买三期(如果还能拿到地的话)的朋友,让后来的人充分了解玉泉新城的伪善!了解他们所谓“诚信和服务”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