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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杆效应下豪宅的“罪责”

发表于2005-07-29
    必须承认,当前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既有实质性泡沫,即商品房价格普遍超出居民消费能力,也有结构性泡沫,即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商品房均价增长过快。对于实质性泡沫,房地产发展商一概加以否认,而对于后者,尽管大多数都含混其词地承认了,但同时又抛出了有需求就有供给的理论,进而对泡沫进行了实质性的否认。
    按照世联陈氏的观点,商品房档次的差异,可以用鱼翅和白菜来区别:高档商品房,或者说豪宅,是鱼翅,普通商品房,是白菜。所以陈氏的结论是,商品房均价没有实际意义,不过是菜胆炖鱼翅。既然鱼翅有市场,就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但陈氏的理论显然与其作为一个代理商所常运用的理论是相悖的。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商和代理商在对楼盘定价的时候,通常并不会按照楼盘的实际价值进行定价,而大多喜欢运用标杆定价法。所谓标杆定价法,按老古粗疏的理解,无非不过是将某个较为成功的楼盘,作为自己学习、借鉴和超越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对自己的楼盘进行定价。设立标杆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情,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发现,开发商所热衷的标杆,仅仅是价格的标杆。
    因此,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们知道,所谓的豪宅,必有其“豪”的理由,或地段得天独厚,或景观美仑美奂,或建筑巧夺天工。无论是哪一种,归结起来,一个共同点就是稀缺性。物以稀为贵,纵使天价,有人买单,也无可厚非。但现在的问题是,豪宅成了所有开发商的标杆,无“豪”似乎难以成宅。纵观2005年深圳楼市,“豪”声一片。大大小小,远远近近,关内关外,无处不见“豪”宅。而这个多事之秋的年头,也因此成了深圳具有历史意义的“豪宅年”。
    可以肯定,在人多地少的深圳,并没有太多豪宅赖以存在的资源,而一夜之间豪风盛行的唯一原因,就是豪宅的标杆效应。在这种标杆效应之下,商品房的价格普遍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档次上的提升。原来与豪宅是兄弟的,现在成了豪宅,原来与豪宅是表亲的,现在成了至亲,原来与豪宅是远房亲戚的,现在成了表亲,而本与豪宅八杆子打不着的,现在至少也可以说500年前是一家。侨城北、香蜜东、红树西、硅谷南,总有一些找得着的理由与豪宅挂上关系,环顾神州,实在难以拉亲戚的时候,望着遥远的自由女神,还可以整个太平洋东岸出来。
    就老古的本意,对于真正的豪宅,不敢心存非议。但卿本佳人,奈何生在寇盗之家。豪宅催生贵宅,纵非己错,却需承担房价高扬之责。不为其他,只因为豪宅为他人竖起了一个价格的标杆。用陈氏的比喻,商贩们对豪宅这种鱼翅的追逐,使市场上的白菜也被鼓捣成鱼翅的模样,以鱼翅的价格在进行销售,市场上食品的价格能不高涨吗?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平均房价的高涨,不单单是供给结构的不合理所致,更是因为豪宅的存在,对整个市场房价进行了实质性的拉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鱼翅的豪宅,理应承担房价虚高的责任。
    所以,为了还鱼翅一个清白,现在是对鱼翅市场进行整顿的时候了。
发表于2005-07-29
呵呵,不敢
发表于2005-07-30
好文笔啊
发表于2005-07-30
好文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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