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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嫖客死了知道取缔红粉一条街了,是不是群租的先死一大片才根治群租呢?

发表于2014-04-03

给建委打电话就行,好像有一个部门是负责管这个的,会直接罚钱。

发表于2014-04-03

给建委打电话就行,好像有一个部门是负责管这个的,会直接罚钱。

发表于2014-04-03

有需求就会出现,黑车也是需求啊。

发表于2014-04-04

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啊!前提都错了,还治理啥。

发表于2014-04-04
引用:笔记本_qq2013在2014-04-04 15:59:03写道:
14楼

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啊!前提都错了,还治理啥。

 话是这么说,可也要考虑到枫林个别业主的实际困难。有的业主带着孩子租住在城区里,就为了让孩子在城里 大人在城里上班近一点,把枫林的房子租出去,抵了在城区租房的房租。人家也不图租房能赚钱,就是为了换个城区里的居住空间而已,这种的出租,实属无奈,可以理解,只要他别搞群租别扰民就好了。

发表于2014-04-04

不少已经转商了。

发表于2014-04-06

支持喷版,反对群租。提倡和谐宜居枫林。

发表于2014-04-06

过不了3个月又是粉红一条街了,认真你就输了!

发表于2014-04-08
引用:雪山菩提2008在2014-04-01 12:10:19写道:
4楼

推荐业委会牵头。

我是不信,你还信业委会啊?跟他们反映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吗?业委会的人出来说说


发表于2014-04-15

小区应该实行封闭式管理 刷卡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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