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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设立业主共同诉求联盟的说明

发表于2016-07-01

关于设立业主共同诉求联盟的说明

  1. 一、背景

    2011年.由于侵占业主共同财产权利益集团的阻扰、破坏,首次艺水芳园业主大会筹建工作失败。因此,每年数百万元业主共有财产权益被他人侵占的局面被继续维持;前期物业合同无法废止,不仅业主共有财产权益受到极大的侵害;物业服务品质也毫无保障,并日益恶化,以至于会在近期连续发生不明身份者坐镇小区大门口辱骂、棒吓业主;门卫忽然阻止 物流配送进入小区的恶性事件,小区道路、楼内墙壁早已是是满目苍夷,小区一方面禁止物流进入;另一方面却各门洞开无人值守。艺水芳园正逐步失去家的感觉,偏离现代文明,业主的房产也因此遭受贬值。

    从长远看,依法设立业主大会需要广大业主团结努力,形成足够强大的力量,冲破业主大会前既得利益集团设置的重重阻力;从眼前看,面对随时可能恶化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必须找到一种业主大会前制衡物业公司服务恶化的有效办法,以维护最基础的家园生态环境。

  1. 二、什么是业主共同诉求联盟

  1. 1、共同诉求的内容

         A、物业服务管理职权范围内,应该做好而没有做好的,可以通过努力改善、解决的物业服务诉求;

         B、影响到业主生活品质的,有不少于20位业主共同提出的物业服务诉求;

         C、通过业主共同表决、筛选出来的,每次约3个最具合理性、普遍性的物业服务诉求。

  2. 2、共同诉求的形成

       无论线上、线下只要有20名小区业主真实署名,提出诉求,即可进入初选共同诉求名单。当初选共同诉求达到10条,就在业主微信群内进行评选,每次评选每人只可选取3条,得票最多的前3条成为发起盟约的共同诉求。

      3、盟约内容

    A、联盟业主共同要求物业公司满足共同诉求,解决相关问题;

    B、联盟业主共同表达。如果物业公司不满足联盟共同诉求,解决相关问题,将共同暂缓缴纳物业费,直至物业公司满足联盟共同诉求,解决相关问题为止;

    C、联盟业主相互承诺,共同遵守盟约,绝不背信弃义,即便被物业起诉,也共同应诉,互为证人,把遵守盟约,坚持合理诉求作为法庭证言。

  1. 4、盟约生效条件

         经过动议、评选产生的业主共同诉求,在搜房网艺水芳园业主论坛上公示,业主以实名+房号的方式,跟帖加入盟约。当加盟业主达到100位时盟约自动生效,加盟业主可以不断增加,但不可退盟毁约,任何加盟业主均应自觉遵守共同盟约,直至共同诉求达成,问题得到解决,盟约解除为止。

         5、盟约解除的条件

  1. 物业满足了业主共同诉求,解决了相关问题,据此,共建艺水家园志愿小组,正式发出了盟约解除通告;

  2. 具备其它应该解除共同盟约条件,经多数盟约业主共同决议并以共建艺水家园志愿小组正式发出了解除盟约的通告。

    三、可行性分析

    1、在没有业主大会,不能主张业主共有财产权益,不能废止前期物业合同的现实条件下,物业费,是业主唯一可以握在手中的利器;

    2、把诉求限定在物业服务管理职权范围内,应该、可以,但没有做好的物业服务内容,使共同诉求具备合理性;

    3、经过20人动议、多数业主评选、百名业主加盟生效的程序,使共同诉求具备普遍性;

    4、把每次业主共同诉求限制在3条左右,降低了实现难度,增加了物业整改落实的可行性。

    四、风险评估

    1、共同诉求的合理性、普遍性、可行性及百人以上业主团结一致的力量,足以迫使物业放弃不务正业,与业主为敌的错误路线,而回归满足业主合理诉求,努力改善物业服务的正途上来;

    2、物业公司与业主共同诉求联盟抗衡的难度,大于满足诉求解决问题的难度,物业只有选择满足要求、解决问题;

    3、最坏的情况莫过于物业起诉暂缓缴纳物业费业主。一般民事诉讼,法庭都要进行调节,面对百人以上业主共同诉求,且具备合理性、普遍性、可行性,法庭绝无可能不要求物业满足业主合理诉求,改进物业服务,直接判业主败诉,因为这无异于助纣为虐;而法庭听取业主共同诉求,要求物业做出整改,这无异于业主胜诉。且业主大会前独栋多数业主共同诉求获得法庭支持的判例也已经出现过;艺水业主单个被物业起诉,结果也破灭了其提高物业费、处罚滞纳金等恐吓的企图。

    总之,面对百人以上业主共同合理诉求,物业公司起诉盟约业主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起诉,他们也绝无胜算,相反,业主共同诉求达成的机率更高。

  1. 五、成功的关键

  1. 1、共同诉求的合理性、普遍性、可行性;

  2. 2、广大业主敢于亮明各自身份,坚持合理诉求,让物业清楚看见我们广大业主善于团结,并勇于坚持正义的决心;

    3、参盟业主遵守盟约,信守承诺,不惧诱惑、恐吓,不被分化,意志、行动的高度统一。

    六、业主共同诉求联盟的延展性

      作为业主大会前一种业主维权的有效方法,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改变诉求对象、诉求内容,向更深、更广的业主维权领域拓展。

      艺水芳园的业主邻居们!“天下大事,行至于细;天下难事,行之于易”,我们小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小区入住11年以来,我们尚未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业主维权正确途经。我们不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应该团结起来,群策群力,积极探索。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从设立业主共同诉求联盟再次出发!

     

            共建艺水家园志愿小组

     

                            2016630日  

 

发表于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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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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