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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近期物业费问题协商情况小结   请大家共同关注!

发表于2007-09-17
关于近期物业费问题协商的说明和小结

业主代表在获得小区业主授权后,分别于9月2日、9月16日与天泰物业公司就解决物业费问题进行了两次协商。现将协商内容及结果小结如下:

一、在业主代表数次请求和敦促下,物业公司实际负责人寇经理拒不出席,并拒
绝解释原因。我们认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藐视广大业主、拒绝承认小区业主拥有小区内部管理事务的发言权。以管理者身份自居而漠视业主的切身利益。

二、按照售房合同附件规定,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
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在业主方面正式提出要求超过一年后,物业公司仍未达到合同要求。其近期公布的05、06年度收支表未经审计或核实,条目简陋缺乏解释,漏洞百出。我们认为,在业主没有进行核实并听取物业方面详细解释说明之前,该收支表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只能进一步暴露其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制造出更多的麻烦。

三、在9月16日的会谈中,由于寇经理及物业法人代表徐副经理缺席,与会的物业代表不能就业主方面的质疑给出任何实质性的合理解释,一味推诿拖延,已经丧失了其代表物业进行协商的能力。我们认为,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明显缺乏协商的诚意。如今后的协商会议中寇经理及徐副经理仍不出席,即视为物业方面拒绝出席协商会议,并应承担起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四、物业方面近期的行为表现更清楚地说明了物业费纠纷的现状和实质。因此我们认为,以“在现有1.90基础上至少降低三分之一”为标准解决已发生物业费的缴纳方案,业主方面已做出了很大让步,表现了高度诚意。我们也欢迎物业方面在任何时候尽快就该问题与业主协商,并不拒绝物业方面的任何合理建议和要求。但其建议必须有合理的依据为基础,才能取得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五、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建议业主团结一致,坚决拒缴物业单方制定的质价不
  符的物业费,等代表小组与物业协商取得进一步结果后再行定夺统一的行动方案。

六、希望广大业主团结努力,共渡难关;欢迎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业主加入维护业主权益、管理小区事务的行列中来。共创小区更美好的明天!



艺水芳园业主代表小组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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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们公布的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糊涂帐。最后,也只能是自己抱起石头砸自己的锅~~
发表于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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