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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央行警示房贷四风险

发表于2007-12-20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日前指出,当前房地产金融领域存在着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过度竞争潜藏巨大风险、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以及住房贷款管理薄弱,“假按揭”贷款风险显现等四方面的问题。

 他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说,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部分商业银行基层行采取变通、变相或违规做法,降低贷款标准,减少审查步骤,放松真实性审核,严重影响银行资产安全。

他说,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贷款成数一般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在经济上行、房价持续上涨的环境下,极易放大住房信贷规模,且信贷资金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截至2007年8月末,16个城市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转(加)按揭贷款余额约41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

刘士余说,各商业银行总行要按照央行相关规定,尽快完善和统一全行的房地产信贷管理细则,严令全行系统按照管理细则的要求发放房地产贷款。

他还提出,要继续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房地产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识别和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目前商业用房贷款的证券化试点也在积极探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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