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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救赎“二座大山”的原罪?

发表于2008-01-03
救赎“二座大山”的原罪? 

中国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丢弃了原来的计划经济,选择了市场经济,这样的选择让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大家都体验了。

也许,最大的转变之一,是市场经济让中国变得资源丰富了!经过几年的经济模式编个,社会的基本矛盾由原来的资源短缺,演变成为了生产过剩。

让习惯了限制消费(发形形色色的票证就是限制消费)的中国,开始刺激消费。用住宅、教育拉动消费成为了现实的经济政策,后来证明效果明显。

但是,在采取这一政策的同时,我们也累积了原罪。

中国本来就浮躁,本来就虚华,加上不怕不经济的政府参与经济,启动消费就成为了轰轰烈烈的一场大运动。

为了能够启动消费,我们基本上没有考虑刺激消费政策的约束,只要拉动效果,政策实施的前半程,原罪肯定被掩饰着,现在到了政策的后半程,原罪开始释放。

由于政策,在住宅市场上,政府、开发商、消费者三方都卯足了力量,扫除一切不利于启动住宅消费的因素,最后房价越来越高,让民众愤怒!

比起住宅产业来说,更荒唐可笑的实际上是教育,只不过教育供应充足、质次价高是潜在的、消费具有间接性、教育不是必需品等原因,没有引起社会那么关注。实际上,在高等教育质量下降、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教育“通货膨胀”学历贬值,原来社会上需要高中的位置现在要大专,大专的要本科,本科的要研究生,研究生的要博士,博士的要博士后……就像我们为了现实自己有钱,把百元面值的钱,都换成为了十元面值,让口袋鼓鼓的。现在,高校在扩张中,都欠下了巨额债务,这种政策性亏损,无论执行者有怎样不良行径,都注定要让纳税人通过政府买单了!

当初,不考虑后果的政策,当拉动功效都出来以后,开始要求支付成本了,原罪开始显现了。

解决目前的问题,应该从当初的政策反思开始。

特别指出的是,本文绝对没有传统的清算含义,而是说我们当初政策有当初的背景,我们在享受政策收益的同时,也不能忘却我们当初的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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