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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城开退款-请大家谨慎!!!!切不可因小失大!!!!

发表于2007-09-22
当年收房的时候,我们几次和开发商谈关于中水的问题、公摊面积的问题,但都被各种“理由”所拒,甚至后来约他们都不来。那么为什么事隔2年,他们却主动来退钱??他们这么上赶着处理这件事到底为了什么,请大家仔细思考。
当初百般狡辩,而事情已经过去2年却又主动退款,请问,开发商在已经“赖”成功2年了的事,在2年后又翻出重新花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核对,并主动退款是什么原因?----我个人理解,一般出现这类情况,必然是他们要用小的损失来弥补即将发生的更大损失!
那具体什么损失呢?我个人推测是房产证的问题,据说第二批办理房产证的人一直没办下来,就和开发商这个面积问题有关,不解决这个面积问题,就无法继续办理房产证,办不下房产证的原因又在开发商,所以他们就要承担更多的赔偿费用,这些费用必大大高于退给大家的钱!如果真是这样,那没同意退款的人就可以等着收他们赔偿的办不下房产证的违约金了。

即便不提房产证的事,我们按他们给的钱接受了,那还有以下几个问题:
1、贷款买房的人多付了的钱,每个月要继续交利息,每年利息还在不停涨(今年涨了5次,明年涨10次还是20次?谁知道?!),几十年的贷款利息多付多少?开发商说我退给你钱了,你可以还啊,不存在几十年的利息,那前期付的利息呢?而且退的不过是几千元,提前还款至少需要1万元起。开发商又说,你可以补足一万还啊。补充费用我们为什么承担,对不起,我承担不起那补充的钱,那不是因为开发商的错误而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在说,提前还款需要很复杂的手续,谁来承担这个造成的误工费、车马费?
2、我们每年还要继续承担多出来的物业费,即便物业同意每户减一平米的费用,那也只是现在,将来呢?如果将来物业被换了呢?人家必然还按我们合同上的面积收费,这是一辈子的事!

其他还有什么隐患还请大家提出。

总之,开发商退钱是好事,但这好事来得太突然,还不可思意!!!!
我现在是不会去领那钱的,希望大家也仔细考虑!!

发表于2007-09-22
顶!你是否带头给大家出面打官司,我们大家摊钱诉讼,维护我们的权益。
发表于2007-09-22
发表于2007-09-22
发表于200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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