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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立法推进越快越好

发表于2017-01-14
贾康 房地产税立法推进越快越好

经济学家贾康呼吁,房地产税应加快走完立法过程,先从“火”的城市开始执行

在刚结束不久的 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 、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在业界看来,金融、土地、财税、 、立法五个方面的推进工作缺一不可,这是否意味着每年都雷声大雨点小的房地产税将会加快推进?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接受了新京报专访,就房地产税、长效机制、保障房建设等问题做了较详尽的阐释。

税制并非万能,没有它却万万不能

新京报:距离2017年全国两会还有两个多月时间,目前房产税推进的进度是怎样的?目前房地产税的起征点和税率有没有相关思路?

贾康:2016年的 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要构建市地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我所理解的基础性制度里至少需要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还有就是税收制度。税制并不是万能的,但作为一个基础制度中的必要选项,没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把基础性制度搭建好,有效制度供给的事情做好,就是以房地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制度建设形成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可靠支撑。前些年我们努力在政策层面调节市场,但实际表现却总是治标未治本,导致市场在冰火两重天之间摇摆,政策实行了几轮 性限购限贷、又取消限购限贷甚至给予补贴的“过山车”。所以必须进行通盘考虑配套改革,这个配套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才会形成行业可持续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房地产税在2016年两会时已归入全国 的一类立法项目,但后来没有看到具体推进。按照一般程序,在法律草案正式宣布进入一审后,需要征求社会意见,可以预想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会引出观点碰撞,推进到二审、三审过程中会有 激烈的争议。但这将是个阳光化的“税收法定”过程,既然改革的大方向明确,又时不我待,我认为应该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重要指导精神“加快”走完立法过程,然后在国内各个城市,可依照各自情况,先从“火”的城市开始陆续依法执行。

按人均面积还是套数扣除征税有争议

新京报:现在业内提到房产税往往会以国外尤其是美国的房产税制度为参考,美国模式的哪些方面可供参考?

贾康:美国模式里的房地产税属于直接税,征收直接覆盖到消费住房的持有环节,它对于稳定市场、盘活存量有重要意义。中国过去没有这个税种,现在也只有上海、重庆两地在试点征收。美国模式在其他市场经济中具有共性,在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对我们有重要借鉴意义,但具体的税制设计还不可在中国照搬,需结合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做出中国的“定制化”设计。
发表于2017-01-14
对老百姓有利的事都是好事。
发表于2017-01-16

这是什么软件啊?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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