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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强烈投诉二十一世纪不动产的欺诈行为 ▼

发表于2006-03-15

    本人于05年9月份通过二十一世纪不动产青岛好旺角加盟店(053285691161\1162\1170,站长刘连煤)买了套二手房,是楼顶。在买房之前,该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刘连军对该房进行了全面介绍,在随其一同去看房的过程中,刘X军承诺该房无质量问题,不曾发生漏雨等情况。
而且二十一世纪不动产还为我出具了服务承诺书,对所提供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但问题发生了,当办理完买房手续,我把全额的中介费缴纳了,半个月后在进行房屋交接时发现,该房屋卧室、客厅等多处漏雨(附图片一张),根据不像交易前中介公司和房主承诺的那样。为此,本人向中介公司和房主提出了严正交涉,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包括房屋贬值的费用、房屋维修的费用等)。后来,经过多次协商,我提出中介公司只承担很少一部分损失,即3000元的维修费(实际维修花费了近7000元),这样的赔偿,对中介来说,只不过是从赚到的中介费中拿出一些,没有任何损失,而更多的损失还是由我承担。那个为我服务的业务经理刘连军同意了我的要求,但在第二天准备签订赔偿协议的时候,他们店的值班店长出来说不同意该做法,说“那只是刘X军本人的意思,不是店里的意思,即使他本人愿意掏钱来为你挽回点损失也不行”。那个值班店长叫刘X煤,是刘X军的妹妹。
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中介公司为防止本人与房东私下交易,一直陪同,本人与房东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流,当本人向其提出赔偿要求时,其态度十分恶劣,而且说不与我对话,有问题去找中介,但我找到中介,中介公司又百般推卸责任,而且为了保护原房东不受骚扰,拒绝把房东及家人的电话告诉我,导致我无法向他追偿。中介还声称他们只是起到居间作用,对房屋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当我开始向报社、12315等投诉的时候,该中介的房长刘X伟来了,要求我静下心来好好交流一下,她承诺给我满意的答复,但时间一拖就达5个月。
当3.15来临之际,我又向他们提出了赔偿要求,得到的答复是,看在人情的份上,给你一千块吧。
对此,我十分不满,到现在,我得不得到赔偿已经不重要,关键是我想把我的经历告诉大家,告诉现在准备买房的人们,不要到二十一世纪不动产的店里去买房了,因为他们所谓的让客户满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根本就是骗人的,连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都做不到,这样的中介公司能让大家信赖吗?出了问题,给买房人造成了损失,把责任一推而净,态度恶劣,这样的中介公司我们还能通过他们买房吗?诚信何在?
我要告诉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你欺骗了我,后果是严重的,我要投诉到底,更要让岛城的市民们都知道,你们的服务质量何其之差,只管自己赚钱,钱赚到了一切都推之一边。所以请大家在看房买房的时候,千万不要再听信二十一世纪不动产这些加盟店的花言巧语,尤其是千万不要到那个什么好旺角加盟店,否则可能遭受的损失会比我还严重。

一位深受二十一世纪不动产所害的青岛市民李先生 
phs@qingda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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