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盗亦有道”背后是“仇官”心态农村大众报-全国优秀

发表于2012-12-19
花宇 一个偷窃犯罪团伙,在将近半年的时间内作案达29起,涉案总额已经达到50多万元。他们却认为自己“盗亦有道”,,且大言不惭:“我们不偷百姓,只偷党政机关的,都是公家的东西。” “盗亦有道”从一个盗窃犯罪嫌疑人口中说出来,令人捧腹。但在网上的一些跟帖中,倒挺认可,并且和梁山好汉的“替天行道”相提并论。似乎这个“道”字,要比“法”更高级,更有 。在法制社会中,如果一个人涉嫌犯罪,审判这种行为的根据只有法律,任何和现有法律相抵触的所谓“道”,都是站不住脚的,只能是一种自我辩解的托辞,跟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并无二致。 以《水浒》为代表的一些古典小说中,常常将“好汉”与“狗官”截然对立。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每到社会动荡,法律便失效,评判标准便成了这所谓的“道”。之所以如此,是一定时期法律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信用早已破产。索性,一些人便抛开法律,搬出一个模糊的“道”为自己辩护。只要是为现有体制服务的官员,便可用“道”审判。 但如今,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行为的正当与否,须由法律法规做出裁决;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才可用道德伦理裁度。偷窃,显然触犯刑法,说什么“盗亦有道”自然可笑。 “盗亦有道”的辩解以及一些对这种说法的认同,背后实际是“仇官”心态作祟。现如今,群众对某些官员的印象不佳。一些 吃大喝、公款出国等行为,让群众 反感,但是又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因此,当几个人专偷党政机关后,老百姓可能会一时感觉解气,仿佛真是有人劫富济贫了。但仔细一推敲,损失还是纳税人买单,哪里有什么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为什么一些老百姓,在情感上宁愿支持窃贼也不支持官员,这是很值得反思的。
Related articles:


体育摄影中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