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中国住房痛苦指数纵向比较:活在哪个城市最痛苦?

发表于2008-01-15


    “住房痛苦指数”指用来衡量住房经济困难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商品房的平均售价(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住房痛苦指数。从此计算公式可以很直观地看出,“住房痛苦指数”与中国商品房的平均售价成正比,与中国的人均年收入成反比。即:中国商品房的平均售价越高,则“住房痛苦指数”值越大,中国的人均年收入越高,则“百姓住房痛苦指数”值越小。上述计算公式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即其计算方法非常简单,既无需要专家来计算,也无需要专门的研究机构来计算,亦不需要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协会来计算,更无需主管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计算。而且,如果由他们来计算,则不可避免地会带上部门利益的色彩,导致数据失真。这种计算方法已简单到谁都会算,谁都会核对,几分钟就搞定。 
   例如,2006年5月,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3199元/平方米,2006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97元,(以上数字均来自国家统计局公报),因其为“上半年”,所以应×2,即为11197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933元,于是,2006年5月“百姓住房痛苦指数”即为:百姓住房痛苦指数=3199元÷933元=3.43 
   “住房痛苦指数”的纵向比较  这个数字是一个变数,既可纵向比较,也可以横向比较。我们先来作纵向的比较。【转自互联网】
发表于2008-01-15
东施效颦?

否。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