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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来请教:分户验收是界定责任还是终极业主申诉?

发表于2005-12-07
转一高人的分析:

我不抱乐观态度,本人认为,这是建委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花招。

一是所谓的国家监管,质监站不也是国家部门吗?还不是一个样子!

二是检验主体由开发、建设、监理三方组成,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什么?自己建的房子自己会说不合格、违约赔偿吗?

三是留了姓名、电话、办公地点ZZ们就能塌实吗?房子内有信誉的品牌货该保修还会保修,KFS和物业不想管的找也白搭,大不了留个小灵通号码。

四是建委这下解脱了,只是核定员,不当质检员,意思就是出多大的质量隐患他们也没有责任,谁验收的谁负责,墙裂了可以罚所谓的三方主体,手续全了建委就给备案,不管工程实质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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