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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蕾拍案而起:严肃法律,骂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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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左小蕾拍案而起:严肃法律,骂人有罪
董藩
发表于
2006-02-14
进微信群讨论
严肃法律,呼唤文明,骂人有罪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左小蕾
最近,网上“时尚”骂人,不论是前辈高手还是后辈新人、不论是男士还是女士,不论是官员还是草民,不论是知名人士还是普通百姓,只要说了那些人不顺耳的话,写了那些人不顺眼的文章,就会遭遇各种谩骂,无一幸免。而且所用字眼不堪入目,远远超出正常的观点讨论,不同意见的表达,已经完全属于人身侮辱,严重违反法律。网上骂人者往往就针对某人士在一次论坛上的某一句话,或者是某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可能根本没有认真读一读原文,也不去想一想别人是否真有道理,就断章取义,截头去尾,胡批乱骂一通,“极尽攻击诽谤之能事”。有一朋友悲呼“我的祖宗八代都被骂了!”
中华民族自古有“礼仪之邦”之誉,但是曾几何时一些人堕落到在网上可以如此“骂不择口”、 随心所欲地进行人身侮辱的地步。稍有常识的人不禁要问网上“法律”何在?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骂人”是有罪的。“骂人”是一种人身侮辱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任何人在大街上,在单位里,在街坊邻里等等所有的公开场合随便骂人,一定轻则遭到谴责,重则会被兴师“问罪”,扭送公安机关。难道网上“骂人”就可以“无法无天”?公民的“名誉”在网上就不被法律保护?网上进行人身侮辱就不受法律制裁?
网络不应该是法律真空。从技术上来说,任何网址发出的信息都是可以追踪出来的。不论网址在“天涯”还是“海角”,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试想网上如出现反标,一定很快追查。为什么对网上侮辱人者就网开一面呢?即使是“网吧”,也不是没有办法监控的。一旦追查到相关的网址,骂人者应该被追究,承担法律责任,严肃法纪。不能借网络“言论自由,追求民主”之名行践踏他人名誉之实,更不能对这些挑战人权的行为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要“绳之以法”。抓出几个公布出来,就能杀一儆百,起到警示作用。
我们正在进行市场化经济的改革。市场经济“首先”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然后才是按照市场规律达到某种均衡。决不要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骂人就骂人。
网上“骂人”成风实在是令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堪。由于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局限性,计算机还主要是分布在城市,而能够互联成网的范围就更小一些。所以谁都知道,网民实际上大部分是一些有“文化”的人。而侮辱人的人肯定是这一群体中的少数人。“依法治国”是立国根本。遵纪守法是公民最起码的本分。骂人者如此罔顾法律,无视法律,如此对法律无知,实在是民族之耻辱。我们必须呼吁法律,同时呼唤文明。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起码是不会随便侮辱的人。从道德的规范上看,骂人者是没有道德的。网上一些人动辄骂别人“没有道德”,殊不知自己更不知道最基本的道德为何物。道德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社会人每个人都应该受到道德约束,不是某特定群体应该受到道德的约束,而另外一些人就不受道德的约束。
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是由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的人组成。他们每个人不但应该像其他人一样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而且也应该有其从事工作的职业道德,包括代表所工作机构的利益。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是职业道德的规范,决不是不道德。就像犯罪辩护律师,为一些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一样,似乎没有人说这些律师没有道德。所有的专业人士,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合法合规的范畴内维护其公司和工作机构的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包括被骂得最厉害的经济学家们。
经济学家们和其他各行各业的人士,都是在从事各种各样不同的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某一类人对任何事情"异口同声""一致认为",更不能定调所有写文章的人和大会发言人的看法与读者和听众的看法一致,而且读者和听众的看法也未必能成为道德的标准。特别不能因为没有说网上那些“骂人”的人想听的话就是不道德,顺我者有道德,逆我者"被骂入死地而后快",本身是极大的不道德行为。动则“破口大骂”,连起码的礼貌都没有,还奢谈什么道德。什么时候随便骂人受到道德的惩罚,而不是靠法律强行制裁,中华民族就真正强大了。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理性的人。但是网上一些人"攻其一点,不计其余",“抓住个例,株连全体",与"文革思维"如出一辙。另外还有一个现象,几乎与文化大革命一样,不管对方说什么,自己永远是对的,只要是反对派的意见就反对,就“大骂”。结果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弄成多少冤假错案的悲剧。此风断不可涨,非理性的文革思维切不可转土重来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遵纪守法的人。每个人都有讲话的权利。不能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有不同意见可以辩论,可以争论,但是必须按照游戏规则出牌。骂人并不能说明真理在你手里。网上一些人随便“骂人”除了欠文明、欠修养,在现代社会还是某种程度侵犯人权是“犯罪”行为。
代表现代文明、现代信息载体的网络不能“变态”成“骂人”、“发泄”、甚至“煽动”某些不正当情绪的藏垢纳污之处。法律不会放纵和宽容任何角落的犯罪。我们呼吁,网络的法律环境一定要加倍严肃;我们呼吁
还我民族诚实厚道的民风,还我民族高风亮节的人格,还我 “文明古国”的文化之魂。
2006年1月18日
注:左小蕾博士是从海外归来的我很敬佩的经济学家,她与汤敏博士关于中国高校扩招的建议影响到中央决策,为无数学子提供了圆梦机会。她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我很有同感,特转贴供我的学生和网友阅读——董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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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左小蕾
最近,网上“时尚”骂人,不论是前辈高手还是后辈新人、不论是男士还是女士,不论是官员还是草民,不论是知名人士还是普通百姓,只要说了那些人不顺耳的话,写了那些人不顺眼的文章,就会遭遇各种谩骂,无一幸免。而且所用字眼不堪入目,远远超出正常的观点讨论,不同意见的表达,已经完全属于人身侮辱,严重违反法律。网上骂人者往往就针对某人士在一次论坛上的某一句话,或者是某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可能根本没有认真读一读原文,也不去想一想别人是否真有道理,就断章取义,截头去尾,胡批乱骂一通,“极尽攻击诽谤之能事”。有一朋友悲呼“我的祖宗八代都被骂了!”
中华民族自古有“礼仪之邦”之誉,但是曾几何时一些人堕落到在网上可以如此“骂不择口”、 随心所欲地进行人身侮辱的地步。稍有常识的人不禁要问网上“法律”何在?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骂人”是有罪的。“骂人”是一种人身侮辱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任何人在大街上,在单位里,在街坊邻里等等所有的公开场合随便骂人,一定轻则遭到谴责,重则会被兴师“问罪”,扭送公安机关。难道网上“骂人”就可以“无法无天”?公民的“名誉”在网上就不被法律保护?网上进行人身侮辱就不受法律制裁?
网络不应该是法律真空。从技术上来说,任何网址发出的信息都是可以追踪出来的。不论网址在“天涯”还是“海角”,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试想网上如出现反标,一定很快追查。为什么对网上侮辱人者就网开一面呢?即使是“网吧”,也不是没有办法监控的。一旦追查到相关的网址,骂人者应该被追究,承担法律责任,严肃法纪。不能借网络“言论自由,追求民主”之名行践踏他人名誉之实,更不能对这些挑战人权的行为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要“绳之以法”。抓出几个公布出来,就能杀一儆百,起到警示作用。
我们正在进行市场化经济的改革。市场经济“首先”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然后才是按照市场规律达到某种均衡。决不要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骂人就骂人。
网上“骂人”成风实在是令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堪。由于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局限性,计算机还主要是分布在城市,而能够互联成网的范围就更小一些。所以谁都知道,网民实际上大部分是一些有“文化”的人。而侮辱人的人肯定是这一群体中的少数人。“依法治国”是立国根本。遵纪守法是公民最起码的本分。骂人者如此罔顾法律,无视法律,如此对法律无知,实在是民族之耻辱。我们必须呼吁法律,同时呼唤文明。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起码是不会随便侮辱的人。从道德的规范上看,骂人者是没有道德的。网上一些人动辄骂别人“没有道德”,殊不知自己更不知道最基本的道德为何物。道德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社会人每个人都应该受到道德约束,不是某特定群体应该受到道德的约束,而另外一些人就不受道德的约束。
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是由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的人组成。他们每个人不但应该像其他人一样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而且也应该有其从事工作的职业道德,包括代表所工作机构的利益。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是职业道德的规范,决不是不道德。就像犯罪辩护律师,为一些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一样,似乎没有人说这些律师没有道德。所有的专业人士,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合法合规的范畴内维护其公司和工作机构的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包括被骂得最厉害的经济学家们。
经济学家们和其他各行各业的人士,都是在从事各种各样不同的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某一类人对任何事情"异口同声""一致认为",更不能定调所有写文章的人和大会发言人的看法与读者和听众的看法一致,而且读者和听众的看法也未必能成为道德的标准。特别不能因为没有说网上那些“骂人”的人想听的话就是不道德,顺我者有道德,逆我者"被骂入死地而后快",本身是极大的不道德行为。动则“破口大骂”,连起码的礼貌都没有,还奢谈什么道德。什么时候随便骂人受到道德的惩罚,而不是靠法律强行制裁,中华民族就真正强大了。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理性的人。但是网上一些人"攻其一点,不计其余",“抓住个例,株连全体",与"文革思维"如出一辙。另外还有一个现象,几乎与文化大革命一样,不管对方说什么,自己永远是对的,只要是反对派的意见就反对,就“大骂”。结果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弄成多少冤假错案的悲剧。此风断不可涨,非理性的文革思维切不可转土重来
有文化的人应该是遵纪守法的人。每个人都有讲话的权利。不能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有不同意见可以辩论,可以争论,但是必须按照游戏规则出牌。骂人并不能说明真理在你手里。网上一些人随便“骂人”除了欠文明、欠修养,在现代社会还是某种程度侵犯人权是“犯罪”行为。
代表现代文明、现代信息载体的网络不能“变态”成“骂人”、“发泄”、甚至“煽动”某些不正当情绪的藏垢纳污之处。法律不会放纵和宽容任何角落的犯罪。我们呼吁,网络的法律环境一定要加倍严肃;我们呼吁
还我民族诚实厚道的民风,还我民族高风亮节的人格,还我 “文明古国”的文化之魂。
2006年1月18日
注:左小蕾博士是从海外归来的我很敬佩的经济学家,她与汤敏博士关于中国高校扩招的建议影响到中央决策,为无数学子提供了圆梦机会。她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我很有同感,特转贴供我的学生和网友阅读——董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