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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阜兴集团公告

发表于2017-02-15
标签:还款 责任 担保 公司 基金 

近期,市场上正在募集一款由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圆融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产品“圆融通阜兴1号私募基金”(下称“基金”),该基金以上海青联宝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青联宝力”)作为融资方,由阜兴集团为青联宝力的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并由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先生个人为青联宝力的还款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阜兴集团(阜兴控股)现对此作出声明如下:

1、阜兴集团及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先生个人从未对此基金的还款义务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阜兴集团及朱一栋先生将不承担由该基金所导致的任何债务和责任。

2、该基金擅自利用阜兴集团及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先生的名义为基金融资方青联宝力提供担保已涉嫌违法违规,阜兴集团已将此情况上报证券 基金业协会,并保留追究相关公司及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发表于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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