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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告丽水莲花全体业主,一起抵制无良物业。

发表于2009-04-04
 告丽水莲花全体业主,一起抵制无良物业。
各位,我昨天把咱们跟开发商签订的临时公约和与物业签订的合同读了5遍,里面只有提及不能改户门朝向,没有任何字眼提及不能改防盗门的颜色和造型,我刚才给物业打电话他们无言以对,但还是拒不松口。物业没有任何执法权,不能阻止咱们进入小区。而且他们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咱们装门,物业主任不代表胡锦涛,不代表天王老子,不能他说不能装就不能装,所以咱们一定要团结起来,不然以后一定会被物业欺负,现在的物业已经知道自己孤家寡人了,只是在业委会没成立之前想大捞特捞一笔,趁机欺负业主,然后等捞够了再走人,咱们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还是那句话,唇亡齿寒,如果咱们自己的权利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总有一天物业会欺负到咱们每一个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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