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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澄清一下,住房公积金连续交纳并非一定不能断,但保持连续缴纳有一定好处

发表于2007-07-11
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三个,

1.帐户建立一年以上
2.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3.当前正在缴存

注意第二条,累计12个月,并没有要求连续12个月。断缴可以,但只要你确实缴过12份以上就行。
一般来说,条件2满足,条件1就自然满足了。只是过去,针对出现过一些一个人有多个公积金帐户,甚至是一个人同时在多个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而做的附加规定。现在,一个多个公积金的情况基本上都做了合并。如果过去跳槽比较多的,最好去查询一下自己的公积金帐户是否已经完成合并,否则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交纳如果不连续,出现断月的情况,不影响申请贷款。但是,在审查信用额度,确定最高贷款额度的时候,这会是一个减分因素。管理中心会怀疑你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支持还贷。
因此,如需要跳槽,最好弄清两边公司如何交纳公积金的,让中间能接上。或者让你的公司继续帮你缴纳,不过公司的那份也由你出。
发表于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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