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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必须改宏观调控目标为“降低房价”

发表于2006-09-01
房价飞涨,已经引起很多民怨,宏观调控多日,房价却依然一路狂奔。何以至此?盖因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是“稳定房价”。
这首先在于稳定房价明显是一个十分不合理的提法。因为并不是只要是稳定就是好的,稳定应该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合理的房价要稳定,而不合理的如过高的房价就一定要让它降下来,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稳定房价是对合理的不合理的利益一概保护,是一个十分荒谬的政策目标。在说稳定房价之前,应该对市场上的房价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是高了还是低了,还是不高不低?其实只要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调控?主要还是因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国家统计局从去年开始就不止一次说房价在高位运行。既然在高位,那为什么政策的目标不直接就提“降低房价”而要说“稳定房价”呢?
在稳定房价的政策趋向下,任何炒作与投机已经几乎没有任何风险,因为稳定会让他们稳赚不赔,使更多的热钱涌向这个领域,因为在稳定房价的大旗之下,他们尽可以放手弄潮,因为政策已经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几乎没有风险的市场。当然,他们知道房地产商人的能量,所以在稳定房价的政策导向下,商人们一定可以略施小计,让稳定成为泡影,这样赚钱就和印钱一样容易了。
更为可恶的是,稳定房价最后在实际实施中已经不再是“稳定房价”了,而变成了“稳定房价涨幅”,这样的解释好象最先从商人的嘴里冒出来,但我们的某些政府官员跟进也相当的快,最后这就被他们解释成政策的真正含义了。当房价在高位时,任何细小的上涨都有可能是使购房人无法购房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房价再以一个稳定的涨幅增长时,对购房人的打击可想而知,何况象北京这样的城市近两年的涨幅还稳定在10%以上?我想说,如果政策的本意是稳定房价涨幅,那么这个政策目标就更加大错特错了。
宏观调控从最初被众人期待,到现在却被很多人所诟病。是不是值得我们反思呢?
从当前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来看,政府已经明显感觉到房地产市场问题的严重性了,但是似乎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处境,一边是嗷嗷待房的老百姓希望房价能够降下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住房保障,另一边是由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组成的复杂的利益共同体或明或暗推动房价不断上涨,从中获利。这种两难的处境使得政府在政策制订时未免有点犹豫不决,政策实施则拖泥带水,从而使宏观调控效果大打折扣,特别是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之后,错误的“稳定房价”的目标并没有及时加以纠正。
实际上,房地产购买决策中,人们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未来房价的预期。当前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表现出调控房价的决心,使人们的预期仍然认为虽然在高位,但未来还会涨,这样的预期使人们不得不尽快买房,因为害怕现在不买,以后会更贵。所以表现出政府的决心,改变人们对于未来房价的预期是当务之急。
改变预期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将宏观调控的目标直接改为“降低过高房价”。以降低房价为目标,将迅速改变整个市场的预期,效果将优于加息和征税。以降低房价为目标,购房人更加理性,不再被房价上涨的预期所左右而被迫进入房地产市场。炒房人将纷纷离场,因为不再有高额收益在前方,这样供给将相对增加,需求则相对减少,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房地产商将不敢再捂盘、惜售,又何需再制定政策来限制他们惜售呢?那时候,他们会象烫手的山芋一样抛售房子,借他们一个胆也不敢再捂了。
发表于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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