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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应业主要求,关于××的帖子已删除

发表于2014-04-12

   应业主要求,关于××的帖子已删除。

   从本次活动的组织来看,我们小区的 业主之间缺少一个有效的沟通方式,各期之间联络甚少。各个QQ群也缺少有效的联络方式。为了加强小区各期业主之间的交流,今天中午几位热心业主建议了这样的沟通方式:由一期、二期、三期推选出热心业主代表,再推选出每栋楼的楼管。方便大家及时沟通联络。

   至此,我专门建立了一个业主代表群。

   请有志于小区公益事业,愿意当业主代表或者楼管的业主,请进群:115466500

发表于2014-04-12

还有一个也请删掉:

海淀区西北旺镇力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发表于2014-04-12
怎么进入群网
发表于2014-04-12
集中一下说一说要求,互相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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