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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水家园——恶性循环

发表于2010-12-30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FS10121400017
信件类型:解决问题类
来信标题:文水家园——恶性循环
来信内容:
  •     1、文水家园自签订合同至今已两年多,按合同规定在两年内应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问题至今无人给予正面答复。
    2、小区只有一个大门,小区内只有一辆车出行的道路,车辆、行人都在同一条路上,出行非常不便。
    3、小区内电梯三天两头坏,买电梯配件就需要三天时间,爬楼是经常的事。
    4、小区内垃圾遍地,遇到刮风天气,垃圾满天飞是常有的事。
附件:旋转 IMG_0371.jpg   IMG_0375.jpg   IMG_0373.jpg   
来信人:吉米天空
来信时间:2010-12-14
回复信息
住建委
回复标题回复:文水家园——恶性循环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委答复如下:您反映的文水家园垃圾问题,我委已责成物业企业于2010年12月28日前予以清理。同时加强电梯的维修养护,如出现问题请您及时报修。房产证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业主申请办理房产证,应先由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文水家园尚未在我委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也未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业主现在还不能办理房产证。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6.测绘成果备案表;7.其他必要材料。据我委从建设单位调查了解,文水家园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尚未取得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待建设单位办理完相关的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我委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登记工作,关于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的问题请您咨询规划部门。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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