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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一阵看见网友关于开发商常常隐秘不出现的行为,汇总了一个贴,大家看看(谢谢廊雨)

发表于2007-08-29
1.湖南共和集团网页http://www.coherechina.com/business2.htm声称:集团子公司北京博雅苑置业有限公司以高起点进入北京房地产市场,在中关村海淀园中心区投资开发“博雅时代商务楼”和“博雅时代广场酒店”项目,迈出共和集团地产向全国拓展的第一步。成立于2000年初,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集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住处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

但是拨打该网页的电话0731-2768099问起开发商名称,说:“没有了”,问为什么答“不知道”。

2.北京黄页http://www.firm114.com/beijing/beijing01248.shtml查到,法人:李瑞英 主营:房地产管理业 电话:63492083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达北路7号106室 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产值:1000-3000万 人员数量:14人。经查大兴区宏达北路7号是个酒店,而电话63492083电话打过去,”是北京博雅苑置业有限公司么?“回答“是”。“您这个公司在哪”“在菜户营,你是做什么的”,“我是一个准业主要问一下你们开发的,,”没等说完就挂电话了

KFS的权威说法:博雅苑买地的时候,股东是湖南的一个民营公司;后来湖南公司没有能力投入,所以把公司转给了中建国际和凤凰城 - <0bytes> greenpapaya2007 官 07/08/23 23:13 (8次点击) 

既然原来的股东没有能力投入了,至少说明原来的股东对当时的"孩子"没能力(或者是不信任其有前途)抚养了,以至于等不到孩子长大后赡养他就要卖掉.
老股东没钱就卖(转让)公司给别人无可厚非,但是不知道这个转让仅仅是转换了出资的股东而经营管理人员(法人)与注册地址都不变呢,还是连经营的人员与地址都换了. 如果是前者,电话过去应该有人应答正常营业,地址也应该是正确的,经营手法和思路也不会变,除非特定需要也没有必要向用户解释更多股东是谁;如果是后者(把以前留的电话打过去即不否认也不承认的状况,意味着后者的可能性更大),那就应该在工商局办理变更备案和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如果法人或者注册地址的变更不在工商局备案,就有可以逃避政府监管之嫌,万一有什么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想去打官司都不知道到哪去找谁.
所以希望,如果谁方便的话,应该去看看开发商,新的营业执照,上面的登记是什么.
以上是对一个公司的起码信誉的考量.


公司转让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这么赚钱的企业(因没有能力投入)也转让令人感到些许不安.难道最初的投资者搞房地产开发真的是真的是资金链就全靠银行和业主的预付房款???????一有风吹草动(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能臆测)就"没能力了?"???希望,寄希望于新的东家能够好好看住这个聚宝盆,也舍得给聚宝盆足够的先期投入,让这个孩子长大长壮,不辜负了野猪准野猪对它的希望.但这一切谁能保证呢??????中建国际和凤凰城的态度没法在公开的资料中看到.

所以还是希望能见到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希望他是有头有尾,有人监管.
发表于2007-08-29
请问下楼主,这对我们业主的影响主要在哪些地方
发表于2007-08-30
真是细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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