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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本是同林鸟,房子来了各自飞

发表于2007-09-07


说起婚姻,很多人还习惯地称之为“终身大事”,不过严肃性显然大不如前。毕竟,不管是好是坏,社会总在变化,能称得上终身大事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当然,在众多平民望楼兴叹的广州,说房子是终身大事,想反驳的人肯定不多!
    当旧的终身大事与新的终身大事不可兼得的时候,现代的市民乃至村民们,自然知道“舍鱼而取熊掌”的道理,那当然房子第一,婚姻第二。换用网上的一个说法,就是“房子老大,老婆老二,我老三”。
    有个实实在在的例子。番禺区裕丰村被划为亚运村指定用地后,政府公布的冗长的拆迁文件中,透露一个重要信息:已婚夫妇视为一户,可回购一套安置房;夫妻离异后,男女双方各自成为一户,可回购两套安置房。在楼价疯狂的广州,一套房和两套房的差别,要大于温饱和小康的差别,为什么不能把一个家庭当成两个家庭用呢?于是,在一个精明的生产队长的“示范”下,众村民有如赶集,纷纷起早排队去办离婚,致使平时冷冷清清的婚姻登记处也变得热闹非凡。正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房子来了各自飞。当然,“赶集”的村民们心里明白,离婚是暂时的,等房子买到手,夫妻两人就像天下大势一样“分久必合”了(见本报今日广州新闻)。
    公平地说,有关房子的政策有时候也可以促进婚姻的。大约十年前,在赶分房末班车的时候,众多单位就“根据国家规定”,只有已婚的员工才有希望分房,若是单身,哪怕你年过半百,工龄二十年,也只能去住没有产权的单身宿舍。当时,就有很多对爱情怀有美好幻想的大龄青年愤怒地质问“这国家规定到底是想让我们晚婚还是要促成我们早婚”,更有人呼吁“请把单身汉当人看待”。十年弹指一挥间,虽然没有人实地调研,在如今孩子上小学的夫妻当中,想必也有很多是为了房子才走到一起的。
    在这夫妻为了房子分分合合的过程中,政府的“调节”能力实在让人大感佩服:决策的一个小小细节,既能让众多青年男女冷冰冰地去结婚,也可以让众多老夫老妻怀着对房子的憧憬而兴冲冲地去离婚。
    不过,我们还不能指责政府就是蓄意利用政策,促进广大村民们去离婚进而“败坏社会风气”。在裕丰村这个例子中,那份冗长的文件里除了“离婚夫妻当两家人看”这一信息外,还藏着“村民们就是没注意”的另一条:本办法公告的同时,应暂停办理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入户和分户。也就是说,你离了婚也无效!
    如此看来,村民和政府的斗智(斗勇就不提了),还是很差了点火候的——弄不好的话,婚离了,“规划”中的另一套房子也落空了,到时候,旧的终身大事和新的终身大事都成泡影,那才叫惨呢。【作者:张冲 转自:南方报业网】
发表于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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