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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但愿别开征物业税...物业税开征传言再起 财政部官员避谈

发表于2010-04-23

“汪司长,能否谈一谈近来讨论很多的物业税问题?”在22日举行的“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0年春季报告会”上,物业税成为各界最感兴趣的话 题。

但面对记者和的提问,刚结束演讲的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轻轻摇了摇头,表情严肃地走下演讲台,一言不发。

面对愈加扑朔迷离的物业税传言,官方始终保持沉默。

官方保持沉默

22日上午,有媒体再次报道称,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

该报道还表示,物业税试点原则上将采用累进制,即按照户型从小到大累进增加税收。持有户型较小的住房的人相应缴纳的税收也较少,而大户型商品房持有 者将缴纳较高额的税收。

报道还称,在四地试点后,物业税将向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是自重庆传出开征“房产消费税”的消息以来,物业税引发的又一波关注热潮,此前上海也传出将开展房产保有税。

针对该消息,《每日经济新闻》获悉,北京市财政局的相关人士回应称,尚未听说过物业税将在北京试点的消息。他表示,物业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 程,目前实施的时机并不成熟。

但该人士同时透露,目前北京市正在亦庄开发区进行物业税空转的试点。

深圳市税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对此事“不甚了解”。她分析,开展物业税试点可能已在决策层达成共识,但要视本轮楼市调控调 整的效果来决定该税种是否出台、何时出台。

记者昨日多方了解到,近期相关部委确实曾就物业税的开征问题进行讨论,但该讨论仅限于该部委内部,并未向各地传达相关信息。该讨论是否形成明确意见 也不得而知。

截至记者发稿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始终没有对此进行表态。

业内人士看空

“住房消费税、住房保有税等,只是地方的想法,可以提,但是开征都是要政府批准的,不可能随便征税。”在昨日的“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0 年春季报告会”之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任张培森向记者表示。

发表于2010-04-23

发表于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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