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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适用房"租赁门"将遭彻查 房产中介也要担责

发表于2008-09-22
 浙江在线09月22日讯

依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出租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久久小区、庆丰苑小区,有不少经济适用房成了中介的租赁房源,房主违规做起了出租的生意。

晚报的连续报道,引起了我市有关部门及市民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了解到,市房管处将与我市多个相关部联动,在近期展开一场大的执法行动,彻查“租赁门”。

发表于2008-09-22
 “无论是何种原因,经济适用房是绝对不能出租的。”市房管处副处长冯冠军明确表示。

据冯冠军介绍,晚报的报道引起了房管处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顿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问题,“近期,我们将与有关部门联动,彻查经济适用房出租事件。”

昨天,记者还了解到,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对久久小区的保安队伍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9月11日当天,那名坐在保安值班室的女子不是保安,而是业主。

“如果那名女子是我们的保安,我们一定要好好处理。”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对久久小区租赁的现象也深感头痛,可房主把房屋出租,并不到他们那里登记,他们很难掌握实情。另外,他们没有执法权,即使发现了这种违规现象,也无权处理。

发表于2008-09-22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仅是大众房产、天天房产,市区不少中介所都把久久小区、庆丰苑小区作为房源之一,向房客荐租。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打入“久久小区出租”或“庆丰苑出租”字样,就能轻松看到一页页租赁信息,而信息来源无不是市区的房产中介。

昨天,记者再次走访了庆丰苑、久久小区附近的房产中介,发现部分房产中介依然我行我素,还在堂而皇之地荐租这两处经济适用房。

一些房产中介明明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却荐租的这种行为同样是违规的。市房管处副处长冯冠军表示,他们也将会同工商等部门,规范房产中介的行为。

发表于2008-09-22

在明确的禁令面前,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房主为啥无视禁令?昨天,记者走访了庆丰苑、久久小区以及相关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

在庆丰苑小区,记者与一名房东谈起经济适用房出租的事,他也坦言自己有种种无奈。

这名房东叫宋明(化名),今年50岁,在市区一家商场做搬运工,月收入不足千元。妻子下岗后因身体不好就呆在家里,儿子大学毕业后还在找工作。一家三口现在挤在三水湾菜场附近一间不足50平方米的筒子房里。

“在庆丰苑,我买了套7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10多万,可一直没钱装修,闲置了也浪费,租出去增加点收入,也可以减轻点生活压力。”宋先生说,在庆丰苑小区,不少房主都像他这么想的,目前他们都还挤在原来的小房子里住。

“有一名房主,家在余新,工作在余新,也在庆丰苑买了房子,如果住在这里上班不方便,他就把房子出租了。”东栅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在庆丰苑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房主,除了有余新的,还有凤桥、新丰的。由于老家有小房子住,工作也在当地,他们便把庆丰苑的房子出租了。

据了解,目前市区的经济适用房主要集中在久久小区、庆丰苑、昌盛花园。已经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各自的实际情况不一样,部分房主因无钱装修,或者离工作地太远等现实因素,便暂时不能住进来,而选择了把房子出租。

当然,这些被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也暗示着在申购过程中存在某些漏洞。按照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出租的,无论以何种理由,或要达到何种目的来出租经济适用房,都是违反规定的。

发表于2008-09-22
 
发表于2008-09-22
 
发表于2008-09-22
 恩,支持严查
发表于2008-09-22
 
发表于2008-09-22
 
发表于2008-09-22
 那我们租不到便宜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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