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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该怎么办??二套住房首付翻番

发表于2008-09-03
 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政策调整,首付款比例翻倍,自己无力支付,杜女士状告开发商要求解约。近日,朝阳法院认定杜女士购房时不受政策调整影响,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杜女士称,去年11月,她与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管庄远洋一方嘉园的一套房屋,总价78万余元,自己支付了首付款15万余元。但去年12月5日,国家出台政策: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这样,杜女士需再交15万元首付款。

杜女士认为,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在自己无力再支付15万元首付款的情况下,购房合同应解除。


发表于20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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