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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春堂物业催交物业费的通知的几点说明

发表于2012-12-22

关于这个通知的几个问题:

1、物业管理是服务,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业主不会无理由拒交物业费,所交物业费与所得到的服务应遵循等质等价的原则,若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于法宝最低标准,业主有理由要求其降低物业费

2、物业费是按月计算,物业应与业主协商交费时长,业主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交

3、业主在半年内交物业费都是正常的

4、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所谓的《物业服务管理协议》

5、滞纳金并不是物业单方面说的算,而是与业主共同协商确定,每天3%的明显远远高于法律规定,是违法的

6、本通知没有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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