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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丈夫患癌瞒着妻子卖房治病 妻子起诉住建委

发表于2013-08-14

为治病,常先生将婚后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屋抵给他人,虽房产证只写了丈夫一人名字,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年初,其妻子付女士得知常先生患癌后,便联系不上。付女士发现过户时的《民事调解书》系伪造,不管患病丈夫,她起诉住建委予以撤销房产证。


【事情经过】


查询过户发现假文书


付女士称,其同丈夫常先生于1999年2月3日登记结婚,二人于2003年5月共同购买了昌平区天通西苑二区的一套房屋,并于2004年8月取得房产证,尽管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一人的名字,但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今年4月4日,素不相识的安先生拿着已经过户到其名下的房产证,带着十几人上门要求付女士腾退房屋。由于安先生的房产证没有任何问题,为此,付女士无奈被对方从房子中赶出。


在前往住建委查询时,付女士得知,3月11日,丈夫和安先生办理过户时,出示了一份山东莘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5日做出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注明由于丈夫常先生欠钱,于是自愿以57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折抵给安先生。


当付女士赶到山东,打算以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起诉撤销该《民事调解书》时,却在立案时被告知该文书系伪造。


得知这一情况后,付女士认为,依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付女士随即将住建委起诉至法院,要求住建委撤销给安先生办理的房产证。


发表于2013-08-14

这还是夫妻吗。。。。。。

发表于2013-09-02
百剑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丈夫患癌瞒着妻子卖房治病 妻子起诉住建委”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9-02

夫妻本是同林鸟

发表于2014-04-09

赤裸裸的金钱啊

发表于2014-07-10

都是房子惹的祸

发表于2014-07-17

何必闹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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