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执行,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今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执行,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