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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非京籍工作一年可申请公租房”系误读,今天你误读了么?

发表于2011-10-21

前天,北京市发布了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的细则。昨天有媒体称,在北京工作一年的外地户籍工作者,就可能在部分区县申请到公租房。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该报道是对公租房细则的误读,对于外地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年限要求,并没有全市统一的标准,也不存在最短期限为一年的说法。

据了解,各区县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外地来京人员的准入标准。“权限放给各区县,主要是因为各区县的实际情况不同。比如旧城区,本身就要疏解人口,那么标准有可能就会定得高一些。而一些新城由于有产业园区等,要吸引外来人才,标准有可能就会低一些。”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发表于2011-10-21
啊?实际是不能申请?
发表于2011-10-21
引用:ourjourney在2011-10-21 9:25:46写道:原帖
啊??误读???晕死 我也误读了

 
 政策愚人啊  
发表于2011-10-21
到底哪个是真的?
发表于2011-10-21
我还在想以后终于可以申请了! 那这意思到底是可以申请还是不可以啊?你倒是讲清楚啊
发表于2011-10-21
户口伤不起啊!
发表于2011-10-21

住房问题真是太令人恶心了!

发表于2011-10-21

今?我没误读,太逗了这个帖子

发表于2011-11-14
。。。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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