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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限购令下,有的开发商这样做真的有风险!

发表于2011-04-29
看到一个新闻说近段时间以来,在一手房交易中,一些开发商采取延期备案规避楼市限购令,也就是先交一部分房款,等限购令取消后再办理合同备案。
我个人分析这样存在的风险太大了,根据限购令,限购实施期限自有关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11231日止。不过,实施意见也指出,不排除北京市将适时根据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对限购时限进行调整。如果到年底的时候调控并未达到预期,并不能确定限购令是否在年底结束。所以,现在购房者先交一部分房款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备案。如果房价发生变化,出现一房两售、一房多售,或者房产被抵押、查封等,购房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所以希望购买非商住房的业主们也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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