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二手房过户税费收取标准说明?xml:namespace>
税费项目
收取标准
付费(税)方
收费(税)单位
批准文号
1.营业税
5.55%
转让方
地税务局
说明:
1计税和计费的依据按评估价,合同价就高原则;
2营业税中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税、 附加费;
3属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应按规定补交40%的地价款;
4满足下例条件的,收取土地 税:a.房屋面积≥144㎡,b住宅小区容税率≤1.0,c.大于政府公布住房综合平均价格;
5.新建商品房住房交易手续费由发展商支付;
、
6,在计算土地交易费时,转让房地产不能分割出土地价格的,按房地产总价的30%计算土地交易手续费。
注:此表仅做参考,具体解释权归相关部门。划拨地的交易过户税费收取标不完全相同。
2.个人所得税
1.有土地 税:(土地 额—土地 税)×20%;
2.无土地 税:现评估价×2%
农税务局
3.土地 税
额*(30%,40%,50%,60%)
4.价格调节基金
0.3%
双方各半
市政府
5.住房交易续费
存量房6元/m2,
交易所
6.土地交易手续费
100万以下,费率%0.5;100-1000万,费率0.3%;1000-3000万,费率0.15%;3000万-1亿,费率0.1%
7.契税
3%
受让方
8.印花税
0.05%
9.档案保管费
≤300元
信息
10.土地权属登记费
0.2元㎡
权属调查办
11.产权证本费
20元/宗
12.房屋转移登记费
80元/宗
权属调杳办
13.测量制图费
300元//套,
14.查档费
50元/宗
15.评估费
评估价×0.65%
评估
16.全权委托公证费
450元/宗
协商
公证处
李奎139 7689 2692(小四川) QQ:510 679 971
点击查看李奎更多房源息:http://sanyaesf.sanya.yes515.com/
三亚二手房过户税费收取标准说明?xml:namespace>
税费项目
收取标准
付费(税)方
收费(税)单位
批准文号
1.营业税
5.55%
转让方
地税务局
说明:
1计税和计费的依据按评估价,合同价就高原则;
2营业税中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税、 附加费;
3属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应按规定补交40%的地价款;
4满足下例条件的,收取土地 税:a.房屋面积≥144㎡,b住宅小区容税率≤1.0,c.大于政府公布住房综合平均价格;
5.新建商品房住房交易手续费由发展商支付;
、
6,在计算土地交易费时,转让房地产不能分割出土地价格的,按房地产总价的30%计算土地交易手续费。
注:此表仅做参考,具体解释权归相关部门。划拨地的交易过户税费收取标不完全相同。
2.个人所得税
1.有土地 税:(土地 额—土地 税)×20%;
2.无土地 税:现评估价×2%
转让方
农税务局
3.土地 税
额*(30%,40%,50%,60%)
转让方
地税务局
4.价格调节基金
0.3%
双方各半
市政府
5.住房交易续费
存量房6元/m2,
双方各半
交易所
6.土地交易手续费
100万以下,费率%0.5;100-1000万,费率0.3%;1000-3000万,费率0.15%;3000万-1亿,费率0.1%
双方各半
交易所
7.契税
3%
受让方
市政府
8.印花税
0.05%
受让方
地税务局
9.档案保管费
≤300元
受让方
信息
10.土地权属登记费
0.2元㎡
受让方
权属调查办
11.产权证本费
20元/宗
受让方
权属调查办
12.房屋转移登记费
80元/宗
受让方
权属调杳办
13.测量制图费
300元//套,
受让方
信息
14.查档费
50元/宗
受让方
信息
15.评估费
评估价×0.65%
受让方
评估
16.全权委托公证费
450元/宗
协商
公证处
李奎139 7689 2692(小四川) QQ:510 679 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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