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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徐家变电站110V直流系统改造蓄电池、直流电源屏、UPS电源屏采购招

发表于2009-11-04

徐家变电站110V直流系统改造蓄电池、直流电源屏、UPS电源屏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09-11-2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受委托,为徐家变电站110V直流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法定媒体发出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徐家变电站110V直流系统改造蓄电池、直流电源屏、UPS电源屏招标
2、项目业主: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3、执行单位地理位置:徐家变电站
4、资金来源:自筹
5、资金情况:已落实
7、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的一般条件
1、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税。
2、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强制性标准。
3、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以及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
4、在注册资本、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力资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正常。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除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产品外,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经销(代理)证书和产品制造商签发的经销(代理)授权书,经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核准后,签发《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许可》,凭“许可”投标。
8、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供货商已生产过三套或以上同类额定值的设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进行了三年以上商业运行(提供证明材料)。
2、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应有三年以上在中国国内运行经验或通过中国机构的动态模拟试验(提供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1月21日16:00时前按照规定的金额(500元人民币/每包)将购买标书的费用电汇到本公告指定账户,汇款底单传真到招标代理公司,经过财务确认后,到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3日 9:00时。

 

联系人:刘 东  王 志
电 话:13718715915  13261588196
邮 箱:zbcgcf@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运通科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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