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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房时,开发商应具备哪些资料。。

发表于2013-12-16

五证两书三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改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 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收房时要交给业主的。

七、“三表”包括,《住宅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是粘贴在墙上的或者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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