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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政策弄好了其实可以一箭三雕的

发表于2015-02-05

眼下公积金陷入了封闭的属地管理,这易带来腐败等问题。在此情境下,对应的体制改革不能原地不动。


公积金作为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的互助性基金,在现实中发挥了不少作用,但无可否认它眼下存在很多积弊,积弊之一就是提取使用条件限制过严。近年来,虽然多地在探索放宽提取条件,但国家层面的动作不多。因而对三部委放宽提取条件的做法,舆论高度关注。


尽管这次新规只是围绕租房,但我以为此举“一箭三雕”:


其一,纠正了不合理规定。现行的政策中第24条规定,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据住建部官员透露,有的地方规定比例高达30%。这显然会影响职工权益。而这次新规定取消房租支出占比的限制,也是种纠偏。


其二,有利于弥补楼市“短板”。长期以来,中国楼市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商品房买卖市场以火箭的速度发展,而住房租赁市场却如老牛爬坡。结果是,房租价格水平这几年快速上涨,“逼”着一部分人去买房。而新规显然有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让这两个市场更趋均衡。不久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发商也可自行经营租赁。当公积金政策支持居民租房,开发商就有动力把部分商品房转化为租赁房,过剩的商品房也会被消化一部分。


其三,能让公积金缴存者真正受益。长期以来,繁杂的提取条件限制,造成很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此次放松提取条件后,就没那么多条条框框限制职工权益,公积金的公平性得到了一定体现。

发表于2015-02-05

帖子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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