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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新技术企业应当重视研发费用投入核算

发表于2013-12-09

高新技术企业应当重视研发费用投入核算

企业的财务人员都在为年度汇算清缴忙碌着,而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还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第五条规定,在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相关资料,其中涉及财务的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以及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在此之前做好上年度的研发费用的归集以及高新收入的确认工作。其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如何能够高效开展,并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是很多高新企业应当重视的工作,华税根据长期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经验提出一些实际操作

研发费会计核算的常见问题及参考建议

问题1:未建立研发投入管理体系,研发费支出得不到完整归集。企业管理层的误解:认为研发费核算纯属财务问题,只对财务部门提出核算要求,未对业务部门提出管理要求。

分析:事实上,财务部门仅仅是对研发费支出进行事后反映,如果企业不建立一套管理体系对研究开发投入的计划、立项、事中管理进行规范,财务核算只能是“无本之木”。

建议: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管理体系。为准确核算企业的研究开发费支出和加强研究开发费支出的管理,结合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应建立研究开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将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并建立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即由某一部门负责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审核、立项、计划下达、预算执行等事前、事中管理,项目结束到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决算。

问题2:技术开发等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良好的沟通,造成财务核算偏差。企业研发费的事前和事中管理职能一般设在技术开发部门,技术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对哪些支出项目应列为研究开发费范围概念比较模糊。单凭自己的理解进行研发费的事前及事中管理,到进行事后财务核算和反映时,财务部门会发现一些不属于研究开发费支出范围的事项被技术开发部门包括进来。同样,一些本应划入研究开发费支出的项目,也被技术开发部门早早“枪毙”了,财务人员根本无从所知。

建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企业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国家相关研究开发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认识到研究开发费的核算不单单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工作指导方针,加强沟通意识,保证研究开发费的准确归集与核算,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问题3:未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不能进行充分反映。目前很多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没有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的支出进行充分的核算和反映,而是分散于不同的会计科目,如:

技术开发机构的人工,企业一般列入管理费用下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列入管理费用下的折旧;新产品试制失败材料损失,计入制造费用或产品材料成本;咨询费中的技术咨询费,计入管理费用下的咨询费;科研人员的福利费支出,列入管理费用下的福利费。

建议: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建立以研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管理制度。核算方法见前所述。

问题4:财务核算人员不能准确把握理解企业研究开发费的核算范围。如:企业财务人员将“研究机构”的狭义理解,认为其仅仅是企业技术 或研究所属下的从事直接科研攻关研究的几个科室,而将科研研究辅助部门、中间试验等部门排除在外,因此仅仅将直接从事科研攻关人员的工资列入了研究开发费支出,而辅助科研部门发生的该部分费用本属研究开发费支出范围,却被列入了制造费用等其他费用列支渠道,造成了研究开发费核算的漏项。

建议:熟悉研究开发费的会计规范和税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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