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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巧家国土局采取八项措施全面系统抓好煤矿安全 工作

发表于2011-02-22
 

   巧家国土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观念,把防范重特大生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着力抓好生产现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优化配置工作,各煤矿要结合实际培养现场生产管理的业务骨干,全面推行“三定”(定编定岗定员)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人不安全不上岗、岗不安全不上人”。具体采取了以下八项措施全面系统抓好我县煤矿安全 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安全核准、审批手续,设计、施工单位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项目竣工后必须通过验收并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要求矿长每月入井检查不少于15天,安全副矿长坚持跟班作业。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煤矿建立并执行好重大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好重大隐患整治的跟踪检查,确保重大隐患整治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督促好煤矿对重大隐患整治的有效投入;严禁煤矿“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煤矿都要按要求配备安全检查仪器仪表,并定期进行检测,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达不到要求的煤矿,立即停产。

   三是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运行维护制度。要求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安全仪器仪表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测试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对井下隐患灾害防治进行科学的监测、监控和预警,提高井下隐患灾害防治能力,促进科技兴巧。

   四是积极推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现有2对合法煤矿能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矿井。各煤矿要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维简费,充分发挥安全费、维简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安全生产投入中的作用。

   五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树立“企业不能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毁灭企业”的不变理念,对发生事故的煤矿,必须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加大处理和处罚力度。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程序,用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尽可能增加固定人员数量,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同时依法为劳动者购买各类社会保险。

   六是严格执行煤矿企业承诺制度。煤矿企业每年要向县人民政府作出煤矿安全生产书面承诺,严格按承诺内容全面履行承诺,并向县人民政府自愿缴纳违约金。

   七是加强煤矿驻矿安全员管理。驻矿安全员必须按要求对所驻煤矿进行安全生产 ,拟订需 计划报县国土局备案,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5次,并对每次入井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检查记录整理后经所驻煤矿矿长签字后于每月29日至次月1日报县国土局)。

   八是继续加大对探矿企业的 力度。持探矿证的煤矿企业必须纳入合法煤矿进行安全 ,企业必须按合法煤矿要求向县国土局作出安全承诺,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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