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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应当多长时间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2015-08-21

   业主入住新房后,常常遇到开发商很长时间还没有给业主办下房产证的情况。那么,开发商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呢?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3规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 权登记手续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 主管部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 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 

因此,《业主维权网》认为,开发商应当办证的时间是:

1合同里有约定的从约定。比如,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后18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此约定有效。

2合同里没有约定办证期限的,为商品房交付后的90天内。如果没有办理的,开发商应当从第91天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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